在一起三年,分手的時候他說:「我還是很愛你,可是我們不適合再在一起了」 這是什麼意思?我們的感情還有還轉的餘地嗎?


題主你知道」不能「和」不適合「是有區別的嗎?既然你有問題描述,我就按描述中的意思來回答。

世上還真有這種情況,兩個人相愛,但是不適合在一起。比如羅密歐與朱麗葉,比如梁山伯與祝英台,你懂的,這裡有門第之見。好吧,拋開這個,把所有因素留在兩個人之間。

愛,很簡單,就是一種感覺,你對我有,我對你有。但是在一起是一種生活,是相處,即便沒有進入婚姻殿堂,不需要擔心麵包,不需要操心柴米油鹽,但是相處就意味包容,包容缺點;也意味著發現,發現優點,鼓勵對方成為更好的自己。一個不恰當的例子,劉愷威和楊冪,即便他們再怎麼相愛,若是劉愷威無論如何也無法容忍腳臭,楊冪的腳臭真是網上傳的那麼厲害,還沒法治,那麼他們就不適合在一起。分手時,說這樣一句話,意味著你們有類似的情況,不是指腳臭啊,是說你們在相處上可能不融洽。而一方對另一方的愛的程度還不足夠強烈,以至於能夠包容一切不好。不過既然分手了,更像是扯淡,混蛋,要分就分,還說什麼愛我,卧槽,可憐我,還是想綁著我,讓我當備胎?

很多人分手時都抱著不傷害對方的情結,把分手理由說得很委婉,但實際多數分手的原因只有一個,不愛了!什麼你很好,你會找到更好的,是我不配!都他媽滾蛋!我扯開來說,要分手了,不論是男的還是女的,都爽快點,說真正的原因,不要敷衍,長痛不如短痛,說明白了,也好死了心,哭過之後,繼續去追求未來的幸福,不要拖泥帶水,讓人覺得還有希望,累人!題主你就是這麼被害了,因為一句」我還愛你「,就痴痴地想,」我們還有還轉的餘地嗎?「

我不知道你們今後還有沒有可能,這個問題除了當事人和你們兩人共同的好朋友,不會有人清楚。若是怕當局者迷,最好找好朋友分析一下,讓她照直了說,不要說一些安慰的話,就算是閨蜜背後下的手,你知道了,下次才能學乖,防火防盜防閨蜜!女人要狠一點,對自己狠一點,分了就分了,不要苦苦哀求,自尊自重,自己把自己看賤,只會被人玩弄!最後,祝你問題解決,找到幸福!
他說愛的時候,其實只是說喜歡你整個人的一部分,比如你和他有共同語言,你很可愛,這是與你在一起對他有誘惑力的一方面,但同時你們在一起還有很多是對他不利的,是他不喜歡的。

所以你們能不能在一起取決於他是否願意為了得到他喜歡的而去忍受他討厭的。

舉個例子:你要減肥。那變瘦就是對你有利的,是你想要的,但鍛煉很痛苦啊,這是你不想要的。那你是否減肥就取決於你有多想變瘦,如果你非常非常想變瘦,願意為了它做任何事只要能變瘦,鍛煉也不能阻止你,那你就會減肥。如果你覺得反正胖點也沒事,鍛煉實在太累了,為了減肥鍛煉,不值得,那你就不會減肥。所以哪有什麼不能在一起的事啊,只在於他願意為了和你在一起犧牲多少自己的利益,前途,事業,聲譽,時間。羅密歐和朱麗葉如果放棄所有名聲,財富,家人,遠走天涯在一起很難嗎?也許他的確愛你,只是愛的不深。這種愛也沒什麼了不起,因為不是他很好,而是你優秀,他只是想把自己喜歡,欣賞的東西佔為己有。
意思就是說能開房,不能一起出外面玩。


渣男

我有問過前男友這個問題,為什麼對我說我愛你,但我們不能在一起。

他說:

不過是分手的一個借口,何必在意。

既然是前男友,就讓他過去吧,人啊,總是要向前看的。
他不確定你是否也愛他

他跟我說分手,原因是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要攢錢,所以不想繼續了。但是他說他還愛我,只是不想繼續下去了……

在我看來兩個人如果真的相愛,是可以戰勝那些世俗的,畢竟一輩子那麼長,需要的是一個能陪伴一輩子的靈魂伴侶。身外之物閑言閑語真的沒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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