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參與WD 第一次被凍結 那解凍的概率很大 一般三天到七天即可解凍 (周六周日非工作日順延)如果屢教不改的二次凍結 那很可能是半年以上而且循環續凍 除非上門配合調查 銀行卡凍結 應該第一時間上開戶行櫃檯諮詢 有的能查到解凍日期 有的不能 如果櫃檯給你字條 上面有異地公安凍結地的聯繫方式和地址 這種就比較嚴重 需要上門處理 你不上門處理 不會解凍 現在WD平台出款都是贓款 也就是涉案資金 行內叫做洗黑錢 加上今年2020公安部展開的凈網行動 和央行清查各類資產 三方支付 尤其是針對WD 但有的PT為了逃避內陸的監管打擊 做了一個全新的充值渠道 行內叫做數字貨幣充值 也叫虛擬幣交易 交易無痕 規避監管


我的銀行卡也被異地經偵凍結了,還是我主動打電話過去是,人家只是說依法凍結半年想要解凍得人過去,也沒說不去就按賭資處理。


如果警方主動聯繫你的,那就好好配合調查,主動承認網賭


這個基本是三天後自動解


警方?你是參與賭博的賭徒?還是收款方銀行卡的莊家?無論你是賭徒還是莊家。我都奉勸你配合調查。並且到派出所去配合調查。也不要涉及到任何轉賬,輸入密碼的情況。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畢竟現在的銀行卡都是實名制。你逃不掉的。

如果你僅僅事賭徒,也有可能接到了詐騙電話。賭徒以後就不要參與賭博了。十賭九騙,久賭必輸,不賭為贏。贏只是過程,輸才是結果。先養成你不勞而獲,急功近利的心態,再慢慢放大你一夜暴富的心態。讓你心態崩潰,不斷尋求短期的快樂刺激。很難再踏踏實實賺錢,做事。最終廢掉你!輸掉你的錢,你的家庭,你的信任,最終是你的人生!


直接跟你這麼說的?


警察都通知了,乖乖過去配合處理吧。還能怎麼辦


沒遇到這樣的情況


如果主動聯繫過你 最好是去一趟 配合調查 如果只是單純的WD 上門配合問題不大 如果不去說明情況 凍結資金會被充公


我今天第四次被凍結了,第一次華夏卡凍了6萬多裡面急死了,三天解封,第二次民生卡一萬多,三天解封,第三次招行卡一萬多三天解封,這次3500第四次,希望三天也能解封吧。以前玩的大一天十幾萬銀行流水,現在一天也就幾千塊銀行流水。反正封一次換一張卡,盡量別去賭,我以前贏了20幾個,全還給狗庄了。


前幾天剛回來,做個筆錄就行了,去前問一下要什麼資料,自己去銀行問問是不是這個警局,別被騙就行了,沒網上說的那麼嚴重。說句難聽點的我們這種參與者有幾個不是被騙著玩的。我的卡直接被暫停非櫃檯業務了,其餘和以前一樣。一般不會拘留最多罰款,我卡里的錢一分沒扣也沒罰款。


不賭為好,遭逮你就完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或者幫助的,屬於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網路賭博罪的規定處罰:  一、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三、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準5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但是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機關書面等方式的告知後,仍然實施上述行為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軟體開發、技術支持、資金支付結算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明顯異常的;  (三)在執法人員調查時,通過銷毀、修改數據、賬本等方式故意規避調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  (四)其他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明知的。如果有開設賭場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響對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定的,可以依法對已到案者定罪處罰。


我的去了,解凍了


趕緊去處理,爭取寬大處理,坦白從寬。


卡裡面錢多就去 我去處理過 後面還被罰款


不是組織者就不用怕,錢不多的話就等著,到了時間自然解凍了


去了也沒啥卵用 現在還是被凍結狀態


過去吧,不同地方對賭博的處理尺度不一樣,先去看看那邊的尺度是怎麼樣的,如果罰款你不能接受的話可以拒絕簽字,運氣好單純教育就可以解凍了,祝你好運!


像這樣的凍結,一般都不會通知過去,這種都是異地凍結,如果是真的嚴重就直接來找你了,還有你銀行卡被凍多少資金在裡面,如果金額不大可以先放著,金額大了的 有這樣的擔心就過去一次給你做個記錄,不會對你做什麼的,不要害怕你只是玩家 不是組織者這個最多就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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