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屏東縣21日電)第10屆立委選舉,國民黨屏東第2選區候選人周佳琪對無黨籍候選人蘇震清,以間接買票賄選為由,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今天1審予以駁回,認為周未能舉證證明蘇確有賄選行為。

周佳琪以蘇震清間接透過後援會盧姓會長,委由蔡姓男子以每票新臺幣1000元代價向卓姓夫婦買票,提起當選無效訴訟。

屏東地院表示,蔡男涉及的賄選及卓姓夫婦的投票受賄罪嫌,經屏東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並經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檢察長駁回再議,而告確定;其次,卓姓夫婦在偵訊及法院審理的陳述,說詞前後矛盾,提供的監視器畫面也查無蔡與他們交付賄款的畫面。

法官認為,周佳琪沒有提出其他賄選證據,也很難僅憑盧姓後援會長與蔡男過從甚密,就認為蘇震清與盧及蔡有犯意聯絡,周佳琪未能舉證證明蘇震清確有賄選行為,當選無效之訴應予駁回。(編輯:陳俊碩)1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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