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分了自殘不用理

如果一提要分就自殘也不要理

因為分手自殘還用來威脅的,low爆了,自己的痛苦從來就不是用來威脅別人的工具,自己的痛苦需要自己扛或者找醫生,威脅別人算什麼,那不是愛。

但如果對方自殘的原因是因為你也沒有威脅過什麼希望想一想你有沒有傷害過對方


自殘到什麼地步?輕則告知其父母,重則報警!


嘴上自殘就多多關懷,真見血就分了吧。


最好的辦法就是創造一個異地的機會,不讓對方知道你的具體地址,然後悄無聲息地分手,天天見面只會天天鬧,根本沒有分手機會,而且互相知道家住哪還會去家裡鬧……

異地的情況下,不知道地址一般人不會去找,就算知道地址跑過去也要一兩天,所以有充分的時間躲避和這種人的直接接觸。提出分手後立馬拉黑所有聯繫方式,包括支付寶微博之類的,有東西放在這個人家裡的話那也別管,只要能離開這種人做點犧牲沒什麼。在異地呆一段時間再回去,這種人沒有耐心的,時間長就去找下一個目標了!


我不配,我選擇離開


最近和對象分手 然後他就喝酒到去洗胃 然後還自殘..不知道是不是太愛了 但是他不知道他這種愛太沉重 束縛的不能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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