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子發現自己的名字,跟個資被人噴在高速公路底下的涵洞,上面還留下不堪入目的字眼,氣得報案提告妨害名譽,懷疑是前男友不滿分手,噴漆報復,警方事後比對監視器,看見嫌犯在涵洞停留十分鐘,不停墊腳尖還高舉右手,同時又有煙霧飄出來,行為舉止,與事後留下的紅色字樣一致,讓男子百口莫辯。


圖/TVBS

凌晨四點多,天色暗濛濛,男子黑衣黑褲站在涵洞底下,趴在牆邊比手畫腳待好了久,仔細看,他打開機車車廂,疑似拿出噴灌朝牆壁噴灑,噴完之後他把機車推到角落,大迴轉消失在另一頭,但人走了,牆壁上卻被他搞成這副模樣。


原本白淨的牆面,上面卻被噴上一整排紅色不堪入目的字眼,除此之外,上面還曝光被害人的地址、姓名與電話,而這個位置也是當地居民,通往三峽市區的重要道路之一。


附近住戶:「才剛塗得這麼乾淨,是誰給人家塗成這樣亂噴啊,感覺就是亂噴紅色的這樣。」


圖/TVBS

被害人事後報案,指控嫌犯是前男友疑似不滿被分手,不同意好聚好散,還懷疑她另結新歡,這回報復尋仇,警方積極調閱監視器,終於逮到人。


記者李潔:「疑似因為感情糾紛,男子騎機車,來到涵洞底下噴漆犯案,留下不雅字眼,他原本矢口否認犯罪,但警方比對相當多的監視影像,發現他在這個地方,停留大約十分鐘之久,而這個影像,也成了關鍵證據。」


圖/TVBS

52歲余姓男子落網後辯稱,當天出門買早餐,機車在涵洞中熄火了,他純粹發動車沒噴漆,但他沒料到,監視器拍得清清楚楚,持續墊腳尖高舉搖動右手,同時又有煙霧竄出,留下字樣與他的行徑、位置一模一樣,噴漆寫下,被害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觸犯公然侮辱,被判刑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五萬元。


嫌犯不甘分手,還噴漆挑釁,落網後始終不肯道歉,用如此激烈手法報復,不只傷害前女友的名譽,更無法挽回舊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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