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氣呀


我身邊的小姐姐分手一般是能還的都還,斷的乾乾淨淨清清爽爽。

一拍兩散,別給大家留什麼繼續見面的理由,何況是這種讓情緒不舒服的事情。


這樣的男的 分手就對了,不給。

贈與的東西,就是你的了。

這男的瘋了,難道送的幾十萬的手錶?


我一點也不想要,但是還給他我又生氣,求回答


給他,拉黑


分手就不是男朋友啦,那還理他幹嘛?


還給他唄,兩千多塊,不還他會纏著你,要斷斷乾淨。


留作紀念,或者掛鹹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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