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公所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儀式,二十一日上午在花蓮市原住民文化歷史館舉行,現場頒發原保地所有權等共計七十二筆權狀,花蓮市長魏嘉賢恭喜取得權狀的四十四名原住民族人,也感謝土審委員的辛勞。未來將持續協助辦理土地權利回復,讓族人祖先留下來的土地能夠代代傳承下去。

一0九年度原住民保留地政策法令意見交流暨權利回復儀式,市長魏嘉賢偕同原行課長陳晏萍到場向出席的原住民族人致賀(見圖),市民代表蕭民隆、平島.部定,以及花蓮市原保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陳天盛、王朝輝、曾澤民、林建治、杜曉炬等多人也到場。今天發放權狀的地段包括民心段、民意段、民享段、民勤段、石壁段等,市公所邀請原行處原保地科科員楊苑寧擔任講師,向在場的族人說明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法令,加強宣導原住民開發管理辦法、相關土地法令等政策,希望族人能了解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流程及土地資源的珍貴。

市長魏嘉賢說,原住民族人自祖先傳承耕地並符合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一日前便開始耕作使用的規定,即可申請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而在民國一0八年七月三日,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通過修正並施行取消五年的等待期,凡申請案依相關規定辦理且經行政院內政部核定為原保地後,即可辦理所有權移轉私有化,尚未申請的族人,請盡速洽詢市公所辦理。

魏市長感謝土地權利審查委員的辛勞,他們克盡職責做最詳盡的審查,在法令規定下讓土地合法還給族人,也讓取得權利的族人能更加珍惜祖先蓽路藍縷所開闢的土地。他並提醒,取得所有權的族務必要守護好自己的土地,千萬不要隨意抵押或變賣。

原行課長陳晏萍表示,許多原住民族人為了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權,從民國八十年左右向政府申請將祖先耕作的土地劃編並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於牽涉範圍相當廣大,也涉及包括原民會、內政部、國有財產署、縣政府等許多相關部會,且申請人也要出具相關證明與保證,才能夠展開原住民保留地相關申請程序,以致過程繁瑣,需要耐心等候。

此次頒發原保地所有權共有七十二筆權狀,總計有四十四人取得,魏市長強調,市公所未來將持續協助族人辦理土地權利回復,並加速行政流程,以縮短族人在申請期程時所耗費的等待時間,期望屬於原住民族人的保留地可以代代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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