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塔古斯河美過流經我家鄉的那條河。但是塔古斯河又美不過我家鄉的那條河,因為塔古斯河不是流經我家鄉的那條河。」

The Tagus is more beautiful than the river that flows through my village.

  But the Tagus is not more beautiful than the river that flows through my village, because the Tagus is not the river that flows through my village.

  (備註:塔古斯河,一條大河,自西班牙東部過伊比利亞半島,直到葡萄牙。)


瀉藥。一個關於分手的問題,穩定戀愛多年的我還真不能細細地回,雖然我的的確確是周圍姐妹的婦女之友。

分手是勇敢,分手是不勇敢。回頭是勇敢,回頭是不勇敢。抹去回憶是勇敢,抹去回憶是不勇敢。......今天的題主在分手後這段易感的時期,自己也說不清楚。陷入特定階段特定情緒,人生是沒道理可講的。就像一個師姐,剛剛工作,大學戀愛因為性格不合和異地生活分手,她每天坐地鐵四十分鐘去上班,在上班潮中扭斷了新高跟鞋,腳後跟還破皮,又酸又疼。她開始懷念過去,懷念有人護自己在胸口,懷念校園的一點一滴。她好想一個簡訊告訴漸行漸遠的他你快回來,那一刻她覺得自己好失敗好脆弱好艱難,坐在地上哭了起來。然而一年之後,她反而認為那時候自己很勇敢,感謝那個掙扎的自己。有人不勇敢,可能是覺得自己不夠勇敢而已。

唯有時間是解藥,是答案。

最後,有一段微博上的話我很喜歡,雖然我不是那麼喜歡流瀲紫。

「曾經我們在清亮的月色下緊緊相擁,如今我們各自抱著自己懷中牙牙學語的孩子漠然相望。這就是青春與愛情無聲流過的痕迹。」

喜歡別人真的是很卑微的一件事

可怕的是得不到回應吧

你在這邊掏心掏肺的跟他說話

或許他轉頭就忘了

這種感覺沒有人願意嘗試

想跟對方聊天又害怕對方覺得你煩

喜歡他這件事只能埋在心底

所以我們通常會錯過很多人

最後我們變成了不願進取的人

我現在好想變成還沒有遇見他的時候

這樣我不會再遇見他 也不會喜歡他 折磨自己


謝邀。因為你愛我,所以我愛你。只有你愛我,我才會愛你。

因為半吊子

感情上不勇敢,是你眼裡的不勇敢是自己的安慰劑,還是對放給你的安慰劑。

感情的事情,說簡單很簡單,你情我願。

見不簡單也不簡單,你不情,我再怎麼願都是假的。

所以,少年!向前看吧!

我在愛情上特別不勇敢。

大學上的貴族學校,每月生活費基本控制在三百左右,基本整學年不會買衣服,除了回家後父母給買。加入了院紀檢部,因為沒手機,無法收到通知,而完不成各種分配的任務而退出。

好在,那時候沒有蘋果,手機都是普通的功能機,好一點的就諾基亞,那時候智能機說的都是塞班,那時候還沒有應用市場,都用自帶瀏覽器下載應用,那時候選擇下載平台還有什麼黑莓、安卓,都是什麼玩意兒。我也就選選jar,那是後話。

那時候QQ空間還流行『我不相信諾基亞佔據了中國手機市場的半壁江山,投票看看』點了後,諾基亞真的是佔到六七十還是七八十的份額。暑期去帝都打工五十天曬得比非洲人還黑,回來買了一部真正意義上的自己的手機,那時候聯想手機還是水貨,而聯想手機也還不屬於聯想,因為在頭一年,聯想以1億美元賣掉聯想移動,而在我買入手機後不久,聯想又以2億美元買回聯想移動。想想這是跟我有關的最大一起併購案了吧。

一直以來的不自信,牽扯著我的每一步,想擺脫,卻如影隨形。直到現在,在市裡購了房,心裡依舊有困擾。單著有點成了習慣,難跟人結交,更懶得去追女生。

有點害怕這種狀態。
謝邀。先說在正式確立關係之前,這個時候,在感情上不勇敢的人,多數在這方面上是消極悲觀的想法,覺得自己得不到或者得到了,處理不好,給不了對方快樂、幸福。或者說更深層次上是對自己的不自信,不相信自己能夠經營好這樣一段感情,從而選擇去放棄,不敢去追,寧願留下遺憾;也或者說在我們外人看起來的不勇敢,其實別人自己有很多現實因素沒有辦法克服,比如城市,有句話就說的很好:「相愛也不一定就要好好的在一起」,不是嗎。接下來說說已經正處在一段感情中的,這個時候的不勇敢,應該有TA自己本身性格上被動的原因,總是等著對方先做,或者激進點的,在一些家暴中,往往也是女性表現得不勇敢,這裡有性格上的,也有別的方面的,很多原因,要看具體的案例和個人了。以上。
謝邀。

因為自卑。一種是自發的,一種是世俗賦予的。


謝邀,不勇敢有很多種,簡單的一個問題是無法回答的,先佔個坑,等你把具體的問題說出來再來補。
謝邀,話說找我答題有點病急亂投醫啊,我一個23級聖域火系魔法師,怎麼就被邀答這種題呢?但是我儘力說說自己的看法吧。看標籤的話,題主應當不是指暗戀那種不勇敢吧,應該是為一段戀情的失敗而懊悔,回想時認為自己本可以做得更好吧。其實問題說明太簡略了,我實在沒法胡說啊。但是呢,對大多數人來說,為無法挽回的事找尋原因或許是一種本能吧,就好像如果沒有那些原因,事情就還能想最初那樣美好,兩個人就能一如往昔。但我覺得事情或許並不是那樣,有個火雞悖論,說的是火雞在被宰殺之前,它每天被喂各種食物,他的幸福感是與日俱增的,直到感恩節那天 而一段感情呢,有時也是這樣,情侶們在每天的相處中關係愈發親密,但隨著彼此了解的深入,或許會最終發現彼此間有些無法彌合的分歧,這時有一方退縮了,或許是他已下定決心了吧。來知乎上提問,或許不如找個知心朋友,把事情非常詳細的傾訴給他(她)聽,在這過程中,很多事你會自己想明白的。如果自己一個人悶著想,總是容易把感情放大,容易沉溺於其中,當局者迷。我真不知道說什麼了,臣妾儘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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