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我覺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存在的吧,畢竟中國從古至今的儒家思想,加上什麼三綱五常,再到近代的包辦婚姻,雖說現在已經很開放了,但父母還是會在子女婚姻上做出一定的建議或意見,畢竟結婚還是傳統居多,買房買車,彩禮陪嫁都是父母在出錢,所以出了錢,就有一定的發言權,這個是必然!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裸婚裸嫁,然後像歐美國家一樣成年後不居住一起,然後父母對子女的干涉不多的,至少我身邊沒有,我身邊都是普通家庭,各個都是普通的生活方式,家長里短,雞毛蒜皮。

其次,題中說父母干涉,這個干涉分程度的,比如拿我自己舉例,在沒結婚以前,父母就說,單親家庭的孩子他們不同意,第二,有狐臭的家庭的孩子不同意,其他的高矮胖瘦你隨意,我覺得這兩個是多數家庭不同意的,原因想想也能理解,就不展開說了;

可能會存在爭議的,就是一方普通找到太窮或太富的家庭,太窮可以理解,貧賤夫妻百事哀,太富也可以理解,階級不在一起,人家出行是自己的飛機,我們普通人還在搶打折機票,這種都是比較少見的情況,常見的就是什麼彩禮商量不定了,房子加不加名字啦,嫁妝三金五金之類給多少錢啦等等,這一系列結婚問題,這些問題年輕人一般都覺得不重要,那麼就聽聽父母必須要這些的原因,聽聽他們說法,多點耐心,聽過之後,覺得可以考慮的意見,和男朋友商量一下,覺得不好的就不要提,這樣照顧到方方面面,挺好的。

我個人覺得多數家庭不至於因為結婚殺人放火,所以違法可能到不了,至於倫理道德,只要你需要家裡買車買房,婚後父母帶娃,逢年過節回家,這個問題也不用談,因為有得有失,涉及不到,頂多就是婚戀市場裡面的各種矛盾,同樣,有矛盾,大家一起商量,解決就好了,不是說,彩禮100萬,男方給不起,那算了,這彩禮其實分很多種情況的,比如有的地方,父母不要,都給了孩子,另外還給陪嫁,不過就是借著名頭扶植小孩;有的地方,父母留一半給一半;還有的地方,直接還會男方父母;其實各地婚俗不同,一個字,談,問題都是需要說出來,你的考慮,父母的考慮,然後去尋找辦法的,不存在一竿子插到底,不然我覺得這很難成的,因為沒有不用溝通就能心有靈犀的天作之合,就算有,找不找得到另說,所以,父母干涉,不是問題,去談,去了解原因,為什麼干涉,然後解決問題,不是大事。


不設嫌 這事除了你自己沒人能幫你


違背工商業社會的倫理,但是符合農業社會的倫理。


飽漢餓漢理論唄

有的子女還希望父母干涉呢

不過話說回來

其實大家需要的是尺度

而不是干涉不干涉

是干涉到什麼程度而已


違背不違背倫理道德對這個問題的解決沒有多大幫助,甚至違不違法都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

如果違反了倫理道德,怎麼樣?用網路暴力來壓垮父母,讓他們出門倒個垃圾都被人唾棄然後痛哭流涕的承認他們錯了,心甘情願掏錢買車買房嗎?

如果違反法律,是的,恐嚇違法,不需要如果,只要錄音取證,堅持不懈的上告,可以判處拘留5天,5天,可能需要5個月甚至5年去追求這5天,關了5天出來以後,父母不恐嚇了,只是罵人,把戶口本藏起來,事情能變得順利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不管是「是」還是「否」,對題主想要實現的夢想都沒有太大幫助,想要答案只是出於嗔恨,不是出於解決問題,這隻能導致新的痛苦。

想要別人不干涉我們的生活,最根本的,就是我們自己能把自己的生活過好。經濟獨立,不說買房買車,自己能租房吃飯都是好的。不依靠父母,以獨身一人的身份能獲得社會和對象家庭的認同,誰會管朱元璋的父母是什麼人呢?還有更高級的,自己的情緒管理能力,父母不同意是他們的事,他們生氣是他們的事,我們有了自己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基礎以後,他們的事和我們有什麼關係呢,我們為啥要恐慌和煩惱呢,不就是因為我們的存在依託於他們,被他們影響嗎?當我們認識到我們的情緒生起的原因,並且明白自己之前錯誤的認知(不是頭腦的思考,而是心的領悟),別人對我們的影響就會減弱。以上這些都對自己的婚姻自由有幫助,遠超過研究是否違背倫理和違法。


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個人婚姻自由,他人無權干預。但是公序良俗上,還是得父母同意,畢竟中國幾千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現在更多的是要尊重父母的想法的和意見,畢竟多數父母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覺得自己的孩子最適合什麼。


我爸媽為了逼迫我和我女朋友分手已經是無所不用其極。

除了常規的勸說,還使用了一些卑鄙的手段:

1)打電話恐嚇我女朋友,說要對她實行故意傷害,直到住院;

2)跑到我本人的工作單位鬧事,想讓我失業,進而導致養不起女朋友;

3)威脅說要到女朋友所就讀的學校鬧事;

4)向女朋友抖出我本人在認識她之前的一些黑歷史(其實就是泄露我的隱私),企圖讓女朋友主動離開我。

5)威脅說要和我斷絕親子關係(當然法律是不支持「斷絕親子關係」的)。

6)最恐怖的是,在半夜四點來到我和女朋友租的地方試圖破門而入。

「干涉婚姻自由」和「父母教育孩子」的界限到底在哪裡?

如果這也不算干涉婚姻自由,那父母這個身份真的可以成為法外狂徒的保護傘和遮羞布了!

————————以下更新於2019年4月18日——————————

我原以為在他們的「遺囑」上簽字表示「自願放棄繼承權」就能夠使得他們承認我的經濟獨立地位,並且不再干涉我的自由。然而我太幼稚了,放棄繼承權和經濟獨立仍然不能阻止他們對我和我女朋友的脅迫。

前天下午,我去他們家中籤訂了所謂的「遺囑」,但簽訂之後我不但不能拿走我滯留在他們家的財物(電腦、衣物、書籍、銀行卡以及各種證件),手機還遭到了搶奪並毀壞,人也被打成輕傷。他們毆打我的時候,我選擇不還手,因為我心裡還有那麼一絲倫理底線,於是我選擇奪門逃跑。

就在昨天,他們一起去了女朋友就讀研究生的學校鬧了,且聲稱要越鬧越大,直到我們兩個身敗名裂。他們甚至向我女朋友本人打電話發出死亡威脅。我女朋友去派出所報案,但民警始終堅持「法不入家門」。

一些中國的父母,只配養狗,而不配為人父母。


就個人覺得這簡直就是變態!而且裡面肯定充斥了太多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想讓父母不干涉,就別花父母的錢結婚,婚房自己買,婚宴自己辦,孩子自己養。如果你自己經濟上不能獨立,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吃父母的花父母的,家務父母干,卻單單要求婚姻上獨立?


違法。

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離婚和結婚都自由,外人不可以干涉。


按中國人的標準,都不違反,違反的只是愛的良知


補充:打比方說,情侶兩情相悅。女方父母以男方條件不好,或者,男方父母覺得女方不行,不能門當戶對。父母以各種理由阻礙婚姻自由,是否侵害子女的婚姻自由權,身為子女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如果子女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結婚,事後遭到父母威脅離婚,不然就怎麼怎麼地。是否涉嫌道德綁架,敲詐勒索?

你要明白愛情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情,其他任何人都無權插手;但婚姻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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