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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在武警部队中服役的属于现役军人,武警部队违法犯罪移交军事法庭审理。武警警衔标志与解放军军衔标志相同,但称呼为「警衔」。

武警部队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主要承担执勤、处突、反恐怖、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

2018年1月1日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

军旗不再是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的八一军旗,为武警部队设计了武警军旗。

简单的说,是介于军队和治安警察之间的武装力量,主要应对一国之内的安全需要。

与美国国民警卫队、俄罗斯内卫部队(现改称国家近卫军,不属于军队序列)、法国国家宪兵特勤队等职能类似,但不属于军队。

武警部队主要由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以及防卫作战等任务。武警部队还有一小部分特殊队伍,如:国宾护卫队、仪仗队、礼炮队、警乐团、文工团、歌舞团等。

武警部队设武警总部(正大军区级)、指挥部(正军级)、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支队(旅、团)四级领导机关。

各省级设武警总队(正军级、副军级),各地级设武警支队(旅、团级),各县级、镇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

武警总部,设司令部(副大军区级)、政治部(副大军区级)、后勤部(正军级)、各警种指挥部(正军级)及各机动师。

2010年,中国有武警88万左右,其中内卫部队(各省总队和机动师)共有45万左右,警种部队(黄金、森林、水电和交通四种工程建设部队)为20万左右,归属公安部管理的武警公安现役部队23万左右(其中边防10万,消防不到12万,剩余的1万多为警卫部队)。

2013年,国防白皮书中公布武警人数66万。

2018年改革后,边防、消防、警卫、警种部队全部退出武警,增加了海警总队(约2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是军人是有法律依据的。

  • 依据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的通知(政保〔2009〕11号)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军人身份自批准入伍之日获取,批准退出现役之日终止。  

  • 依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10]254号)

6、依法确定涉军案件范围。涉军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的以军队单位和军人军属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军队单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及其编制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军人是指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

  • 依据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11号)

第八条 本规定所称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

以上三个文件全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的司法解释文件和规定,之所以强调合法,是因为司法解释不能违法。

司法解释的法律位阶较低,是不能越过法条和立法解释直接对军人进行法律定义的,但是司法解释不能违背立法原意,也就是说它所做出的解释是必须符合法条本意的,否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在多个司法解释中,直接规定了军人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这是符合《国防法》《兵役法》关于军人法律定义的立法本意的,其法律依据就是:

  • 1、《国防法》

第六十八条

本法关于军人的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2、《兵役法》

第七十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注意,也就是说在兵役法和国防法中用「适用」这个词间接表述了人民武装警察是军人,因为这种适用,是不带任何条件的完全适用。兵役法的立法本意请看文末兵役法释义,这就是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

它不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时使用警械和武器,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这是带条件的部分适用,这里是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时,在这个具体的时间上,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这种行为适用该条例,不是指武警部队和武警官兵适用该条例。

兵役法和国防法里关于武警部队适用军人规定是不带任何附带条件和特殊时间的,在上面的三个司法解释里将这种适用理解为等效,所以出台以上的司法解释才有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在司法解释里将武警解释为军人是符合立法本意的。武警在法理上就是军人,这是毫无争议的。

除了司法解释,中央JW的多个正式文件,都直接注明现役军人包括武警官兵。

  • 比如《交通运输部、中央jw后勤保障部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保障对象

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校学员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以下简称军人)。

  • 再比如司法部、中央jw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军人,是指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兵以及具有军籍的学员。

以下是回答杠精专区,有的人上来就来一句「适用」就是参照的意思,什么兵役制警察,还警察分什么治安警察、武装警察,毫无常识的话都冒出来了。请注意,那些都是你【个人】对法条和司法解释的【个人理解】,无论你个人怎么理解,那都是你自己在大脑里的加工和杜撰。我来给你看看什么叫权威解释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同时随规定下发的还有一部规定编写组编制的释义,用来解释具体问题。这就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安全机关以及军队政治工作部门的权威解释、官方解释。你那些个人解释和个人理解请收起来吧。

再看看我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怎么理解和解释的。

法学界权威观点。来,我听听评论区的哪位能达到法学泰斗级别的。

下面,我们再看看Jun委专门负责法制工作的Jun委政Fa委,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

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 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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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知道什么叫权威解释了吗?知道为什么敢这么解释吗?因为兵役法的立法本意就是要把武警部队定性为人民军队的一部分。

现役是指在军队中所服的兵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公民都属于服现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其宗旨、性质与人民解放军是一致的。

都认识汉字吧,都能理解吧,明白了吗?知道适用怎么理解了吗?兵役法的基本原则、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武警部队全部适用,立法本意里有任何参考、参照的意思吗?

解放军的宗旨和性质是什么,在内务条令第四条里,虽然内务条令几经修订,但是解放军的性质一直没变,就是人民军队。

再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要永葆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维护世界和平。」理解一下,出处请自行百度。

此次军Gai后,武警部队人民军队的性质更加明确。

都2020年了,是不是有些人连新闻都不看啊。

除了改了誓词,武警部队从2018年开始,纷纷举办军人退役仪式、军官退役仪式和军人运动会了,对,就是大大的「军人」、「军官」直接打出来,还有人说武警部队从上到下没有一个敢说自己是军人的,可不可笑啊,认识字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武警是军人,是军队编制,职责是维护内部治安,归中央领导。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解放军序列。同时按照「军是军,民是民,警是警」的要求,将边防、消防、警卫、黄金、森林、水电退出武警序列,将海警转隶武警部队。

根据我国《兵役法》规定: 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组成。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成员为现役军人,武警享受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图片来源于百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武警

转载中国军网的一篇文章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前世今生》

文章来源:「中国军网」微信公众号 作者:徐平

文章链接: http://www.81.cn/wj/2018-01/19/content_7914798.htm

武警部队军旗

现在这个问题变得很简单了,疫情期间,抽组的军队医疗队来自: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和 武警部队(划重点),在空军配合下,搭乘运20支援武汉。

军队支援武汉医疗队武警部队医疗队在中部战区空军配合下抵达武汉

我们知道解放军的五大战区是我军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其实战区军种指挥部还有武警指挥部。这次武警部队支援武汉,和解放军其他军兵种一样,是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制发挥的作用。

我们无需纠结「武装警察」、「部队」、「军队」这些名词。就我国,我军实际情况,武警部队不可能像外国一样严格区分所谓的「军队」「警卫队」之类的区别,只要是现役部队就是军人,就和解放军一样是人民军队的一部分。

从武警部队使用的义务兵证、士官证、警(军)官证,包括武警的警(军)士长、警(军)衔,武警部队军人保障卡,你会发现和解放军没有任何区别,除了替换了一个「警」字,这是符合武警部队职能定位,与解放军的区分。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 军人保障卡

左侧三个是解放军军衔,右一是武警警衔

军改后,「军队」一次频繁出现,而你会发现,只要中央媒体报道「军队」一定会有武警部队,如果只有解放军,就会单纯强调解放军。全军新执行的条例叫《军队保密条例》,而非「解放军保密条例」,也可以印证。武警部队也有兵种,如防化兵、仪仗兵、航空兵、工程兵、舰艇兵、汽车兵等等,论大的总队有内卫总队(你在城市中见到的执勤武警官兵都是内卫),机动总队(不常见,什么直升机、交通部队都是机动总队),海警总队(中国海警,说白了就是海岸警卫队),还有院校和科研机构。

内卫总队

机动总队

海警总队

武警和解放军交流任职是常事,相互转隶也是常事。比较出名的是国旗护卫队和武警礼炮部队转隶解放军仪仗大队。武警部队高级将领,解放军高级将领,都有在武警或解放军任职经历。

前海军东海舰队副参谋长,现武警海警总队司令员

在这里我不想强调武警部队的历史,还有相关定义,因为太多了,说过无数遍了,就不再赘述了,以上事实已经足够证明武警部队是人民军队的一部分,是军人,是人民子弟兵,又何必像一些「专业人士」纠结是「军队」还是「部队」,这些人真的了解人民军队吗?未必,因为他们太「专业」了,才会严格定义武警部队,推敲「武警部队旗而非军旗」,「现役警官」这些字眼,真正到基层部队,甚至是军队高层也没人在乎。来看看有人一直强调的「武警部队旗」,新发布的《军旗管理条例》里就有有关规定。有人为了证明武警不属于军队,称「武警部队仅是武装力量,你怎么不说民兵也是军队?」国庆节阅兵,有解放军、武警、民兵,很简单检阅武装力量,也是以上言论支持的例证;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朱日和沙场阅兵,民兵预备役不参与此次阅兵,实打实的检阅人民军队,武警部队依然参加了这次阅兵,这已经可以说明问题了。

武警部队参加建军90周年朱日和阅兵,体现了它是人民军队一部分

2019年阅兵式上,几支新亮相的方队引人注目。

领导指挥方队

方队最右侧是武警部队

女兵方队(最后三排是武警部队女兵)

首次亮相的火箭军女兵和武警女兵

院校科研方队(最后排为武警部队学员)

文职人员方队(由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文职人员组成)

最近南方下暴雨,当支援救援的武警部队撤离时发生了这样感人的一幕。

当地居民相拥在道路两旁,夹道欢送救援官兵。这是军民鱼水情的真实写照,是「十送红军」的当代再现。这是老百姓眼中对武警部队的认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武警部队本质上就是人民军队、人民子弟兵,他们来自于人民,成为军人后又服务于人民。他们参军报国,守护的是一方平安。我不希望有人刻意卖弄「聪明」,找大段所谓的法律文件、搜罗「证据」,来论证武警部队是什么,他们的出发点不言自明。有些人辛苦论证武警官兵不是军人,就只会在措辞上下功夫,还有人说武警官兵仅仅是享受现役军人待遇,说著好像武警部队不履行军人义务似的。

现在,全军正在换发新式星空迷彩,新闻发布会官方资料如下。

这里提到了「全军部队」将换发新式星空迷彩,那武警部队是否有新式迷彩就决定了它是否属于「全军」。

武警新疆总队(中国军视网)

好了,武警部队也换发新式星空迷彩,到底是警察还是人民军队,是不是「全军部队」不言自明。


补充:人民警察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警察只有一支:人民警察队伍。具体分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机关监狱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他们都是国家公务员,分别属于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是维护法治、社会治安的队伍。人民警察同样是十分辛苦的,很多民警来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专业干部。基层民警的工作量是很繁重的,他们同样伟大、辛苦,值得我们尊敬。


一支不叫解放军的中国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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