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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醫院我就被醫院的設施布局給震撼了,精神病院不同於普通醫院,病房的走廊出口是用兩道鐵門牢牢鎖住的,男女患者的病房是分區的,裡面的患者也是可以抽煙的,但他們不能使用手機。

進一步了解發現,醫院對患者有嚴格的作息時間安排。每天七點起床後分樓層到樓下洗漱,少數患者是需要護工的幫助。接著自覺地排隊在後院拿早餐,在這期間所有的護士都會在場保證他們所有人都能吃到飯。飯後他們回到自己的房間,大約一個小時之後,護士拿著葯挨個到病房給病人送葯並監督他們把葯吃了。中午之前剩下的時間他們大多都選擇在自己的房間度過。十一點就開始午餐了。午餐後他們會回到房間睡個午覺,兩點的時候護工會引導他們去後院活動,但由於醫院的規定和條件,可提供給他們的娛樂設施很少。當天氣較好的時候,護工會引導、幫助他們洗頭髮,洗澡。護士們會到後院給病人送葯偶爾也會分發一些水果零食。醫生也會到後院進行常規檢查,觀察病人服藥後的反應,詢問病人的身體情況。四點半就開始晚餐時間了。全部病人用完餐吃完葯後就都回到病房休息,由於藥物的安定作用大多數病人躺在床上也就睡著了。晚上九點值班醫生會去查房,觀察病人的情緒狀態,與病人談話了解他們的病情和需要,查看他們的睡眠情況。每天都按部就班,形成規律。

這裡面的患者大多是精神分裂症,也有部分的抑鬱症、躁狂症和癲癇患者。我有幸跟著醫師進入病房區近距離接觸精神病患者。

打開好幾道鐵門,刺鼻的怪味,獃滯的目光,他們有的姿勢怪異,有的漫無目的的來回走動。也有一部分「活潑」的,看到醫生進來了就跑過來圍著醫生問他們什麼時候能回去,他們的家人什麼時候來接他,能不能藉手機給家人打個電話……而醫生們似乎已經形成固有回答說你們好好吃藥,等你們病情好轉了家人自然會來接你們。

在醫生的講解下,結合專業知識我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了一些治療精神病類的藥物。精神科藥物主要分為抗精神病葯、抗抑鬱葯、抗焦慮葯、抗躁狂葯以及鎮靜催眠葯等。抗抑鬱藥物和抗精神病葯佔據精神科葯市場的80%。抗抑鬱葯主要分為五類,有單胺氧化酶抑製劑(MAOI)、選擇性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製劑(NARI)、選擇性5-HT再攝取抑製劑(SSRI)、選擇性5-HT及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製劑(SNRI)和其他類如植物葯和中藥類等。目前廣泛使用的主要是帕羅西汀(賽樂特)、氟西汀(百憂解)、度洛西汀(欣百達)和文拉法辛(怡諾思)等;抗精神病葯主要分為兩類,典型性精神病葯和非典型性精神病葯,後者多為多巴胺受體阻斷劑(SDAs),是目前市場主流的藥物,如阿立哌挫(安律凡)、奧氮平(再普樂)、齊拉西酮(卓樂定)等。新葯開發也多是圍繞5-HT、DA和NA等受體蛋白及亞型靶點開發基本上都是小分子物質。當然這些藥物往往會引起一系列副作用,如椎體外系反應,遲發性運動障礙,帕金森綜合症,主要表現為頭暈、頭痛、麻木乏力、獃滯、睏倦、噁心嘔吐、腹瀉、震顫、不能靜坐、視力模糊等。

在這期間,我對其中幾個病人印象比較深刻。

一位是四十三歲的抑鬱症女患者,單從外表看像是五十多歲了。由於甲減,有些肥胖,她多數時間是躺在床上的,當然集體到後院活動的時候她也是一個人坐著,面無表情,一坐可以是好幾個小時,和他人以及世界隔絕。在醫生的推薦下,我有幸和她聊聊天,剛開始我們也只是嘮嘮家常,隨著她對我的信任增加,她告訴了我她的病因、困擾以及需求。她三十歲的時候就患上了抑鬱症,但那時並沒有引起足夠的意識,也不知道自己是得了抑鬱症。直到她發現自己幾乎對所有的事情都失去了興趣,自己事情做的越來越少,思考的越來越少,感知的越來越少,就好像整個人已經沒什麼價值了。好在她的丈夫非常愛她,他們輾轉各地求醫,花掉全部積蓄,丈夫意外癱瘓,她的病情卻也不見好轉。這對這個本不寬裕的家庭,無疑是雪上加霜。她多次陷入絕境,自殺對她來說似乎是最好的解脫。她是被她二嫂送進這家醫院的,前一天在她的強烈要求下她和她的家人通了電話,但她二嫂認為是她把她丈夫給害了,認為她是她們家的災星。她一邊向我訴說著一邊止不住地流淚。她告訴我她晚上根本無法入睡,自責、內疚、焦慮通通襲來。抑鬱讓她筋疲力盡,消耗掉她幾乎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我本著共情的基本原則安慰她,告訴她這些不是她的錯,只是一個意外而已,讓她不要內疚。但我知道我的話對她來說毫無分量,顯得那樣蒼白無力,此時我深刻意識到自己的專業知識是多麼貧瘠。對於抑鬱症患者來說困擾她們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對一些事實的偏執,他們會對一些事實超乎常人的在意。我想二嫂的這些話就像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讓她最終喪失生的希望。在第二天中午,醫生還沒上班。但她完全失控了,她癱坐在椅子上臨近牆壁使勁用頭撞牆,醫護人員趕緊到場制止她,四個護工將她抬到空曠的地方用手銬控制住,她嘔吐了好幾次,她嘗試念佛經讓自己穩定下來,而此時我體會到了深深的無力感,我甚至開口不敢說話,因為我害怕因為我的某一句話會影響她的情緒,我唯一能做的只有陪伴吧,坐在旁邊等著她慢慢穩定下來。我做不到真正理解她內心的感受,我想一個沒有患抑鬱症的人是很難理解抑鬱症患者內心的掙扎吧。

迄今,抑鬱症的病因並不非常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生理、心理、社會環境等諸多方面都對此有影響。根據專業知識抑鬱症患者中樞神經系統突觸間隙內的單胺類神經遞質(多巴胺、去甲腎上腺素、5-羥色胺)濃度偏低或功能下降。亞倫·貝克,一位抑鬱領域首屈一指的研究者,提出了認知定勢理論。貝克主張,抑鬱病人有不同類型的消極認知,稱為抑鬱的認知三合一:對自己消極的看法,消極的當前體驗,對未來消極的看法。抑鬱病人傾向於把他們自己看做是在某些程度上沒有能力的有缺陷的,對當前的體驗做負面的解釋,並且相信將來會繼續給他帶來痛苦和困難。這種負面思維的模式使所有的體驗變得陰沉黯淡,造成抑鬱中的主導癥狀—意志癱瘓。抑鬱者一般屬於固定性思維模式,擅長於歸因,即是為一件事情的成敗找理由。當一個人失敗了,他把原因歸咎於環境,成功時,把原因歸為自己,那麼他逐漸獲得習得性樂觀;另一種是當一個人成功了,他把原因歸為環境,失敗時,把原因歸咎於自己,那麼他就會逐漸獲得習得性無助。抑鬱者多是屬於後者。他們下意識的培養自己的挫敗感,忽視自己的成就感和價值感,一件事情的失敗他們會拚命的找自己的錯誤,哪怕錯誤本身不在於他們自身。抑鬱者努力掙扎時,得到的是環境的消極氛圍和挫敗感,不努力時,則會飽受抑鬱的折磨和痛苦,他們就一直在這種惡性循環中掙扎。抑鬱對於他們來說就像陷入一片沼澤地,越用力想要擺脫,結果適得其反越陷越深,越陷越深,最終無力掙扎。要改變這種境況,除了藥物的治療,還要轉變思維模式才行。

另一個是一位癲癇性分裂樣精神病的十八歲男孩兒,癲癇性分裂樣精神病指的是通常會在癲癇抽搐控制之後,會出現幻覺以及妄想等精神病性的癥狀。通常認為發病的年齡越小,發作就會越頻繁,也會較容易有智能障礙出現,例如記憶力減退,並且計算、理解、分析和判斷能力都會有所減退。在後院活動的時候他主動過來和我聊天,他向我講述了他的故事。由於癲癇性精神障礙他的學業成績不好,家人的不理解,同學的欺侮,導致他小學沒畢業就輟學了,他曾多次自殘,他還給我看他手臂上殘留的傷痕。最嚴重的一次是前一年他從三樓跳下導致膝蓋粉碎性骨折,他的父母就將他送到醫院了至今還未痊癒,行動很不便。他向我講起他的父母時神情充滿了厭惡,他絕望的看著我說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能出去。而我深知除了對他不幸的遭遇表達同情之外也並不能起到任何實質性的作用。我盡量給他講述我看到的美好世界、多陪他聊聊天、滿足他的需求,讓他慢慢放下對父母的怨恨,堅定信念好好治療,然後早一點出院去過幸福美好的生活。

精神分裂症患者通常伴有幻想和妄想,在他們的世界裡,思維變得沒有邏輯性,概念之間的聯繫遙遠而沒有明顯的模式。他們就像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對夢裡的事情深信不疑,他們醒不過來我們也很難進去。被送進這裡面的大部分精分患者都是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和理解,他們被家人嫌棄隔離,被社會嘲笑歧視,甚至有些患者已經很久很久都沒有複發了,他們的家人卻因為不能承受外界異樣的眼光或是不想承擔贍養的責任並沒有接他們回家的打算。我想對於他們來說這種恥辱感遠比疾病本身可怕的多吧。

見習總結:

我們都知道精神類疾病治癒率很低,他們的思想、行為、情感本就不受控制,現在卻連身體也被束縛在這樣一個封閉的地方。高高的圍牆,冰冷的鐵門,幾乎沒有娛樂方式,藥物的治療也讓他們精神萎靡。我想除了藥物的治療,應該給予他們更多心理上的安撫和關心。我希望醫院能夠再給患者提供一些娛樂設施和一些硬體設施,多開展一些活動或是比賽來提高他們的積極性,一些稍好的病人可以准允他們購進一些手工材料或是其他物品,讓他們在閑暇時間賺些生活費來提高他們的自我認同感和價值感。稍好的病人也可以照顧病情嚴重的病友以獲得報酬來減輕護工的負擔。定期請一些心理專家進行授課疏導他們,強制性要求家屬定期的探望陪伴。

在這不到兩周的時間裡,我學到了很多,不僅是專業知識,還有很多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當然也意識到自身的很多不足,比如專業知識的貧瘠、與人溝通交流的能力、團隊協作能力。這次經歷更加堅定了我在心理學專業學習的信念,正所謂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希望他們能早日康復。


精神病是一種廣泛定義為與現實失去聯繫的精神疾病。據估計,13%-23%的個體會在生命某個時間點出現精神病性癥狀,1%-4%的個體將符合精神病性障礙的標準.

精神病性癥狀會增加患者的自傷、傷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風險。多數臨床醫生會遇到精神病患者,因此了解如何識別精神病性癥狀、如何做出適當初步評估和處理決策將是有益的。其他臨床醫生,特別是精神衛生專科醫師,能實施更全面的患者評估,考慮患者的鑒別診斷,並明確患者的診斷以便指導長期治療。

臨床表現精神病可以表現為多種多樣的癥狀和徵象,將在下文介紹。

妄想 — 妄想定義為堅定地持有錯誤信念,且該信念在患者文化或宗教背景中也並不正常。根據這些錯誤信念的貌似合理性,可以分為怪異性妄想或非怪異性妄想,例如相信家庭成員已經被替身所取代為怪異性妄想,而相信配偶現在有外遇為非怪異性妄想。常見妄想類型包括:

●被害妄想(例如,相信自己正被一幫人跟蹤和侵擾)

●誇大妄想(例如,相信自己是一位在世界各地擁有賭場的億萬富翁級別首席執行官)

●鍾情妄想(例如,相信一位著名影星鍾愛自己)

●軀體妄想(例如,相信自己鼻竇感染了蠕蟲)

●關係妄想(例如,相信電視節目上的對話專門針對自己)

●影響妄想(例如,相信行星霸主控制了自己的思維和動作)

幻覺 — 幻覺可以定義為在清醒的情況下,感官體驗到實際並不存在的內容。幻覺不同於錯覺,錯覺是對真實感官刺激的扭曲或誤解。儘管五種感官形式均可發生幻覺,但聽幻覺(例如,聽見聲音)最為常見,其次是視幻覺、觸幻覺、幻嗅和味幻覺。聽幻覺可以表現為言語(包括口頭命令或連續評述患者的動作)或其他聲音。視幻覺的範圍從可辨識的物體到更無定形的光或影。幻嗅常是指常聞到令人不舒服的氣味。

思維錯亂 — 思維錯亂可從交談期間患者的言語模式中推斷出來。儘管言語紊亂是一種常見的精神病癥狀,但其並不具有特異性,也能見於譫妄或者其他神經系統障礙或認知障礙。常見的思維錯亂形式包括:

●失語症/內容貧乏–言語傳達的信息極少

●思維阻隔–突然喪失思路,表現為言語突然中斷

●思維散漫–言語內容的顯著特點是,依次表達沒有緊密關聯的觀點

●言語離題–對談話問題的回答越來越脫離主題(如果內容最終回到原始主題,則稱為贅述)

●音韻聯想–一個句子中使用的詞語具有押韻或語音相似性聯繫(例如,「I fell down the well sell bell」該句中有4個「ell」,其中3個「ell」連在一起)

●語詞雜拌–將真實詞語無條理地連在一起,表達毫無意義的內容

●持續言語–持續地重複詞語或觀點,甚至在交談主題已改變後也常如此

激越狀態/攻擊 — 激越狀態是一種焦慮、情緒喚醒增高和運動活動增多的急性狀態。雖然並不特定於精神病,但未治療的精神病出現激越狀態和攻擊行為的風險增高。這些有時可導致有意或無意自傷或傷人事件。臨床醫生應該觀察患者的行為,包括軀體語言和語態語調,並應該使用恰當的安全措施進行評估。

鑒別診斷精神病性癥狀可以與多種原發性精神疾病和軀體疾病相關。精神病的臨床特點並不具有特定診斷意義,但可以提供證據提示是原發性精神病因還是軀體疾病導致的精神病。

●與原發性精神(精神病性)障礙相關的特徵包括:

?通常存在家族史

?起病隱匿

?青少年至35歲期間發病

?表現多變

?聽幻覺

●與原發性軀體疾病相關的特徵包括:

?不定存在的家族史

?急性起病

?40歲或40歲以後發病

?見於普通軀體疾病或重症治療情況下

?聽幻覺以外的幻覺,例如,視幻覺、觸幻覺、嗅幻覺

應該全面評估每個病例;不能僅根據這些特點就排除精神病的可能原因。全面的病史採集、體格檢查、精神狀態檢查和必要的其他檢查有助於縮小鑒別診斷範圍,排除可治療潛在原因的精神病,並指導適當的干預或轉診。

原發性精神疾病 — 精神疾病的分類依據通常是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 DSM-5)或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國際疾病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這些概念和標準會根據研究結果和專家共識定期修訂。

精神分裂症樣障礙–該障礙具有精神分裂症類似的癥狀表現,但發作持續時間長於1個月、短於6個月。此外,無需有功能下降。必須排除分裂情感性障礙、伴精神病性特徵的心境障礙以及物質使用或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

分裂情感性障礙–該障礙定義為,在一個不間斷的疾病周期中,存在一次主要心境發作」,並發精神病性癥狀,且在疾病全程中,在缺少主要心境發作的情況下,存在持續2周或更長時間的譫妄或幻覺。對於存在該障礙的個體,在此疾病的活動期和殘留期的整個病程的大部分時間中,存在符合主要心境障礙標準的癥狀。該障礙的表現不能歸因於物質使用或其他軀體疾病。

妄想障礙–該障礙的特徵為「存在1種(或多種)妄想且持續1個月或更久」;不符合精神分裂症標準;沒有顯著的功能損害或明顯的怪異性行為;無法歸因於躁狂或抑鬱發作、成癮物質、其他軀體疾病,也不能由另一種精神障礙更好地做出解釋。這些妄想可以分為情愛型、誇大型、嫉妒型、被害型、軀體型、混合型或未分類型,並根據是否存在離奇的內容而分類。

短暫精神病性障礙–該障礙的特徵為存在精神病性癥狀(例如,妄想、幻覺、言語紊亂或者顯著紊亂或僵直化行為),持續時間大於等於1日且小於1個月,最終恢復到發病前功能。該發作並不是一種文化認可的反應,也不能由另一種精神障礙、成癮物質或軀體疾病做出更好解釋。這些發作常與顯著的應激源或創傷性事件相關。

分裂型(人格)障礙–該障礙在DSM-5中視為一種人格障礙,而在ICD-9和ICD-10中視為分裂型障礙。分裂型(人格)障礙在DSM-5中被定義為「一種社交和人際缺陷的普遍模式,表現為對親密關係感到強烈的不舒服和建立親密關係的能力下降,且有認知或知覺的扭曲和古怪行為,起始於成年早期,存在於各種背景下,表現為下列5項(或更多):牽連觀念、古怪信念和奇幻思維;不尋常的知覺體驗;古怪的思維和言語;猜疑或偏執觀念;不當或受限制的情感;行為或外表古怪;缺乏密友或知己;過度的社交焦慮。」該標準闡明,該綜合征不只發生在精神分裂症、伴精神病性特徵的心境障礙、其他精神病性障礙或孤獨症譜系障礙的病程期間。

伴精神病性特徵的重性抑鬱障礙–重性抑鬱障礙的特徵為,個體出現5種或更多種抑鬱癥狀,包括抑鬱心境、對愉悅事物的興趣減退、食慾改變、睡眠障礙、精神運動性激越或遲滯、精力不足、無價值感或內疚感、注意力較差以及反覆出現死亡的想法,並持續2周,伴有顯著的痛苦或功能損害。此類抑鬱發作不能歸因於物質使用、其他軀體疾病或其他精神疾病,包括分裂情感性障礙或雙相障礙。

伴精神病性特徵的雙相障礙–雙相(Ⅰ型)障礙以躁狂期為特徵,在持續至少1周的一段時間內,在幾乎每天的大部分時間裡不同時期的異常且持續心境高漲、膨脹,並發一些癥狀和行為,例如睡眠需求減少、意念飄逸和目標導向活動增加。躁狂發作必須嚴重到足以引起「顯著的社交或職業功能損害,或必需住院以防對自身或他人造成傷害,或者存在精神病性特徵。」這些發作也不能歸因於物質使用或其他軀體疾病。

物質所致的精神病 — 許多處方藥物和違禁物質能夠引起短暫精神病性癥狀。DSM-5將「物質/藥物引起的精神病性障礙」定義為,在中毒、戒斷、或暴露於某種物質過程中或之後不久存在妄想和/或幻覺,並且這種紊亂不能由另一種精神病性障礙更好地做出解釋。該障礙並非「僅僅發生於譫妄病程期間」,必須引起有臨床意義的痛苦或功能損害。能夠引起暫時性精神病的主要物質、藥物和有毒物質如附表所示。

軀體疾病或神經系統疾病相關的精神病 — 多種軀體疾病可伴隨精神病性癥狀。這些疾病的表現和區分特徵將單獨介紹。

譫妄–譫妄是一種急性精神障礙,以注意力問題、意識模糊和定向障礙為特點。譫妄通常突然發病,並且強度有波動。譫妄常伴有精神病性癥狀,可在抗精神病治療後得到改善。譫妄的常見原因包括液體或電解質異常、低血糖、缺氧、呼吸過度、感染或藥物,物質中毒或戒斷。

內分泌紊亂–甲狀腺疾病、甲狀旁腺疾病、腎上腺疾病。

肝臟和腎臟功能障礙–肝性腦病、尿毒症性腦病。

感染性疾病–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梅毒、單純皰疹性腦炎、萊姆病、朊病毒疾病。

炎症性或脫髓鞘性疾病–抗N-甲基-D-天門冬氨酸(N-methyl-D-aspartate, NMDA)受體腦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多發性硬化、白質營養不良。

代謝障礙或急性病程–肝豆狀核變性、急性間歇性卟啉症。

神經退行性病變-阿爾茨海默病、路易體痴呆、帕金森病、亨廷頓病。

神經系統疾病–頭部創傷/創傷性腦損傷、佔位性病變(腫瘤、囊腫)、癲癇障礙;腦卒中。

維生素缺乏症–維生素B12缺乏症。

診斷性評估原發性精神疾病通常是排除性診斷。全面評估精神病性癥狀十分重要,特別是在初始發病時,以便確認可治療的基礎原因。

會談 — 會談應該著重於確定癥狀的時間軸,精神病史包括先前診斷和治療、物質使用史、精神疾病家族史和完整軀體疾病史。思維瓦解可能阻礙患者提供連貫的病史。此外,患者可能不會自行報告精神病性癥狀;對於任何疑似精神病性癥狀的患者,應直接詢問其是否經歷幻覺、猜疑、讀心、從電視或廣播里獲得特殊信息以及是否覺得自己具有特殊的力量或能力。只要有可能,臨床醫生應該尋求有關妄想或牽連思維或者其他不尋常行為證據的確鑿的信息來源。

精神狀態檢查 — 應實施完整的精神狀態檢查,特別關注患者的外表(儀容、衛生)和一般行為、心境和情感、思維過程、知覺障礙的證據(對內在刺激的反應)、不尋常的思維內容、注意力和記憶功能。

常用的軀體診斷性檢查

●生化化學全套檢查,以評估液體或電解質紊亂

●全血細胞計數,以評估感染性疾病;根據需要進行血培養

●肝功能全套檢查,以評估肝臟異常

●促甲狀腺激素水平,以排除甲狀腺疾病

●性病研究實驗室試驗(venereal disease research laboratories, VDRL)/快速血漿反應素(rapid plasma regain, RPR)試驗,以篩查梅毒

●尿液分析,以評估尿路感染或其他異常;根據需要進行尿液培養

●尿液藥物篩查,以評估近期物質使用

●維生素B12水平,以評估是否缺乏

●HIV檢測,以評估是否感染

根據其他證據還需考慮的其他檢查

●腦部CT或MRI,以評估佔位性病變、脫髓鞘性疾病或腦卒中

●腦電圖(electroencephalogram, EEG)

●腰椎穿刺

●重金屬篩查

●風濕病診斷性檢查(例如,抗核抗體、抗核糖體抗體、抗NMDA受體抗體)

●激素水平

DSM-5精神病性障礙之間的鑒別—如果已經排除成癮物質、藥物或基礎軀體疾病作為精神病性癥狀的原因,則應該考慮原發性精神障礙。確定具體障礙時,相關癥狀和時程是首要鑒別點。

如果存在有臨床意義的心境癥狀(抑鬱或躁狂癥狀),則應該考慮伴精神病性特徵的重性抑鬱障礙、伴精神病性特徵的雙相障礙或分裂情感性障礙的可能性。如果個體從未發生過不伴心境癥狀的精神病性癥狀,則診斷會是伴精神病性特徵的重性抑鬱障礙或者伴精神病性特徵的雙相障礙,具體取決於躁狂癥狀的病史。如果個體存在心境癥狀與精神病的重疊,且佔據精神病的大部分時間,則診斷可能為分裂情感性障礙。

如果精神病與心境癥狀的重疊更有限(沒有重疊或者重疊僅佔少部分病情持續時間),則診斷可能為短暫精神病性障礙、精神分裂症樣障礙、精神分裂症或妄想性障礙。精神病性發作的持續時間將能區分短暫精神病性障礙(&<1個月)、精神分裂症樣障礙(1-6個月)與精神分裂症(&>6個月)。

如果精神病性癥狀只有妄想,功能未受到明顯損害,且不存在精神分裂症相關的其他癥狀和行為,則考慮為妄想性障礙。如果沒有一段時間的顯著持續性精神病性癥狀且存在「社交和人際缺陷的普遍模式,表現為對親密關係感到強烈的不舒服和建立親密關係的能力下降,且有認知或知覺的扭曲和古怪行為」,則考慮為分裂型人格障礙。


如何判斷自己是否有精神病,我認為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做一遍mmpi 明尼蘇達多項人格測驗,很容易就識別出來了, mmpi 是一個專門針對精神類疾病的檢查工具,包括抑鬱,焦慮,癔症,妄想,精神分裂,神經衰弱等等,針對數十種精神疾病的都具有很好的檢測效果。

明尼蘇達多項人格測驗mmpi完整版 - 在線工具網 - 工作生活好幫手?

www.zxgj.cn圖標Howard:(在線測試)精神科心理科門診常用測評量表匯總?

zhuanlan.zhihu.com圖標

mmpi 包含566個測試題,大約需要45分鐘~90分鐘左右才能做完。不要輕易嘗試,因為題量太大,需要有耐心才能做完的。 這不是趣味娛樂,是專業,嚴肅的。

僅供參考。


曾記得之前有一個很火的問題:

假如把你抓到精神病院

你該如何證明自己是一個正常人?

大家的回答千奇百怪,但是大部分人都覺得,除了遵循醫囑好好吃藥,爭取早日「被治癒」,是沒有任何辦法的。

然而,好奇的卻是:

如果角色對調

一個精神病人在正常人環境

怎樣才能證明自己有精神病呢?

以下是來自知了學習社的首席精神病代表——老王帶來的報告:

《精神病判定準則》

閱讀注意事項:

本報告純屬科普,如有雷同,算你倒霉

請勿將室友,基友,炮友等進行對號入座

準則一:詭異≠非理性

我們似乎想當然的認為,我們可以順利的區分正常行為和異常行為。

然而,事實卻不是我們想像的這麼簡單。

先讓我給大家講述幾個關於我自己室友的怪異行為的回憶!

我曾經有一個室友A先生,他自己養了一盆不知道什麼品種的花,我只記得那盆花開的樣子很好看,但沒有什麼味道。A先生是一個十分細心的人,他不允許自己的衣服上有任何一個毛球,對待這盆花也是這般細心和苛刻。

定時的澆花、規律性的剪枝、甚至每天晚上還要對著花自言自語!

說到這裡,我相信大家已經感覺到了A先生的行為有一些古怪了。

畢竟,很少有人會對著花自言自語,對吧?

然而,事實卻與你想像的正好相反!

A先生對待花的行為中,只有『對著花自言自語』這一項,在我們同學的眼中是正常行為!

我將上述的行為更加詳細的敘述,可能你就會明白我為什麼這麼說了。

A先生定時澆花確實是事實,然而,異常就異常在這個澆花的時間上。A先生,每天都會在凌晨3點的時候起床澆花。你可以想像,當你凌晨突然想要下床去廁所的時候,向著寢室的陽台一看,突然看到一個人赤裸著身體拿著花灑不斷地澆花,這將是一個怎樣詭異的情景?

沒有人明白,為什麼A先生非要在3點的澆花。問了他很多次,他都沒有回答過。

A先生會對著花自言自語也確實是事實,但是這卻很好理解,沒什麼詭異的。每天A先生晚自習回來,都會看看他那盆花,並象徵性念一套咒語,仔細聽來無非是一些『快快長大『之類的句子。我們都嘲笑他迷信,他總是說:「真的有用」。

雖然,看起來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行為,但是我們卻能理解這個行為背後的動因,所以,也就不是很詭異了。

異常行為準則一

異常行為,往往不在於看起來是否詭異,而在於行為背後的『非理性』,也就是說是否能被我們理解。

準則二:行為的持續性

我們都曾有過瘋狂的時候。就像有一次,我在公司的樓底下看到我的同事王先生在望京SOHO的大道上裸奔。

這樣的裸奔行為確實有些詭異,不過也不是那麼不可以接受。畢竟,王先生他可能喝多了、或者打賭輸了,總之會有一些理由的。

我們往往不會因為一個人偶爾的不正常行為,來斷定他患有神經疾病。

但是,如果我說我的這位同事每天早上都會在公司樓底下裸奔呢?

那大家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的這位同事王先生患有精神疾病,事實也正式如此!

異常行為準則二

對精神疾病的這一診斷標準,是要求一個古怪的、反社會的或失控的行為模式持續存在!

準則三:社會偏差

我的另一個室友B先生,每天晚上都會在陽台上和他遠在荷蘭上學的女友打電話。每次都聽到他們相談甚歡、有說有笑,而且這一通電話往往都在半個小時以上。

我們幾個同學每次開玩笑,想要看他女朋友的照片,他都扭扭捏捏不給我們看,我們的好奇心也因此越來越盛。

有一次,B先生去洗澡,把手機忘在了寢室里。我們幾個同學就興奮的打開了他的手機。結果,翻遍了相冊也沒有發現女生的照片,甚至連微信里也沒有像他女友的好友。我們只在通訊錄里,看到了一個叫做寶寶的聯繫人。

我們急中生智,就給這位叫寶寶的聯繫人發了一個簡訊過去,說:「寶寶,我想你了,能給我發一張你現在的照片嗎?」

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出現了,我們眼睜睜的看到,這同一台手機收到了我們發出去的簡訊!

沒錯,同一台手機!

這台手機是雙卡雙待的!

也就是說這位叫做寶寶的聯繫人下的電話號碼,就是這台手機卡2的號碼!

我們急忙翻開通話記錄,結果發現根本沒有5分鐘以上的通話記錄!

那麼,每天B先生在給誰打電話?

異常行為準則三

當一個人的行為違反了大眾的期望和既定標準,那麼,這種行為被認為是社會偏差。但這種偏差的行為非常極端和持久。如,幻聽和幻視,這就是精神病的證據。

準則四:主觀痛苦

然而,哪怕有一個人滿足以上所有異常行為準則,也依然無法判定這個人具有精神病。因為,除了以上三者準則之外還有,兩個更重要的準則!

異常行為準則四

作為有智慧的生物,我們常常知道自己的心理問題和他給我們帶來的苦楚。當一個人是如此害怕封閉的環境,以至於他不敢乘坐電梯,或者他發現自己不能與別人建立有意義的人際關係。他們自己會深刻地體會到心理上的痛苦,這種主觀痛苦往往是鑒定是否具有心理疾病的決定性因素。

然而,我的同學和同事,雖然行為詭異,但卻樂在其中!他們並沒有感受到主觀痛苦。

準則五:對功能產生影響

這個準則拿我自己舉例,我有一個奇怪的習慣,即每天晚上睡覺之前,必須站在自己的床上唱國歌。這種行為確實有點古怪,並且持續了10年之久。

現在看來這只是個人古怪的小癖好,可是,如果我拿著麥克風唱歌而且將聲音開到最大,邊唱邊在床上跺腳喊叫呢?

異常行為準則五

一個人的行為可以是古怪的、非理性的,持續的。但只要它沒有妨礙到你或他人的生活功能,就不代表有真正的病理特徵。但除非我因為唱國歌把鄰居吵醒或干擾了家庭成員,否則我的行為只對我個人的一般生活功能有很小的影響。因此,他不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更稱不上精神病!

以上5條準則可以初步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精神疾病,如果你身邊有人符合以上5條準則的特徵,那麼知了君只能說:

勇敢的少年啊!你的朋友在等著你解救!

當然 ,just kidding,如果身邊的真的出現這樣的人,希望大家能夠秉持著包容和負責的心態,聯繫專業的醫師,幫助ta們早日康復!


從前,有人丟了一把斧頭,他懷疑是鄰居的兒子偷的。於是他常常留意鄰居兒子的舉止,越看越像一個賊。後來無意間他找到了丟失的斧頭,再看那個孩子時,又覺得孩子的舉止正常了。

有多少人的現實寫照,就像那個丟了斧頭的人。但懷疑對象恐怕沒有那個孩子幸運,一直被人暗地裡當做「賊」來看待。心理學中對於這樣的人定義了一個辭彙:妄想症。患有妄想症的人,總是擔心有人謀害他、利用他、掠奪他。縱使沒有敵人,也要假象出一個敵人。請問這叫不叫精神病?

有人在倉庫里搬東西,由於光線比較暗,錯把房樑上掛著的一根繩子看成了蛇。從此以後,一見到繩子就大驚失色。直到有天看清楚後,心頭的陰影才揮之而去。但並非每個人都像這個認繩為蛇的人一般幸運。所謂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繩。遇到點坎坷就變得膽小怕事,要麼一副生無可戀的故作姿態。對這種現象,佛學中有個詞:遍計所執。請問這叫不叫精神病?

最經典的莫過於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患者,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明明被奴役和壓迫,卻替施暴者打抱不平。明明自身利益頻繁被侵害,卻一副感恩涕零、忠心耿耿的模樣。請問這叫不叫精神病?

更多的是那些凡事都要分出是非對錯、你死我活的人。不是敵人就是朋友,不是英雄就是混蛋。甚至還誕生出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的荒唐、荒誕、荒蕪、荒謬之邏輯。每個人的目標好像不是越來越清醒而是越來越糊塗,不是越來越沒有自我趨向自然,而是越來越自我、時刻準備著鬥爭。鬥來鬥去,斗得天翻地覆、斗得雞犬不寧,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除了作惡的報應,什麼也沒得到。煩惱不已痛苦不堪,未見「樂」在哪裡。請問這叫不叫精神病?

所以精神病需要判斷嗎?如果你頭腦里生出一個念頭:我是否得了精神病?不用質疑,答案是肯定的。只是你的判斷標準太低,認為胡言亂語、行為怪異的才是精神病。如果你有足夠的覺知,你會發現無處不在。

是否這樣的疑問意味著你的頭腦存在衝突。一個身體健康的人會有「是否健康」的衝突嗎?只有那些亞健康(患病)之人才有這樣的念頭。

精神病的根源就在頭腦里,自我為中心就是它的癥狀。人與人病情嚴重程度不同,只有寥寥無幾的人才稱得上健康。

健康就是放下,從放下頭腦開始。

放下不是不用,是該用時用,不用時放下。而不是時時刻刻都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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