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大一的時候只是認識並不熟,後來大二的時候由於一起志願活動,關係變的比較熟。18年12月份她和相處一年半男朋友(同班同學)分手,過了一個多月她和我表白,那時我從未談過戀愛(也不是很想戀愛),但最後還是答應在一起了。戀愛前期,我不是很懂得戀愛,可能在生活中的小事上惹她生氣,但我都道歉並且都改了。慢慢地我越來越愛她,她卻慢慢地有點冷漠,今年七月份她說分手,我答應了,第二天她來找我複合,我也答應了。9月份開學,她提出分手,第二天我去寢室找她,她不見我,最後她說她心裡還愛著前男友。各位前輩,我想問一下是不是因我我不夠好給不了她幸福感,所以她不愛我,還是我自始至終都只是她療傷的工具? 這件事一直困擾著我。謝謝大家了。


個人經歷了不是因為你不夠好,感情這種事很奇怪,不是你好就會喜歡的,可能磁場什麼的不對吧,無法解釋。


既然他忘不了就讓她好好記著啊,你當個吃瓜群眾就好,其實沒什麼大不了,沒有女朋友你也許可以活的更好


你可以搶她的前男友!


前男友算個什麼東西

相信自己


感情這個東西,是很奇怪的。

並不是你不好,也並不是她把你當作替代品。

問題的根源在於,每個人喜歡的人不同,就像蘿蔔白菜各有所愛,是一個道理。

我個人覺得,你應該感謝你的女友,在發現自己沒有愛你那麼深刻的時候,沒有拖太久,選擇告訴了你。

不然的話,拖的越久,陷的越深,對誰都沒好處。最後祝你,找到合適的人。


謝邀。

傻瓜,你怎麼叫的醒一個裝睡的人呢。

她不愛你,你做什麼都沒用,不用懷疑自己。

先學會愛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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