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與狗有無生殖隔離?如果沒有,那是否意味著,它們實際上仍是同一物種?
「可能存在事實錯誤」的標籤摘了,可喜可賀。
回頭看看,其實評論區那位是現身說法來了:為什麼不建議普通人過分糾結生殖隔離?就是因為這貨是一個說不清楚的東西,禁不起較真抬杠。而硬要抬杠的結果往往就是偏離科學探討淪為口舌之爭了。
引以為戒。
這個回答居然能被打上「可能存在事實錯誤」的標籤我也真是醉了。這個標籤說的還真是無可辯駁的正確:「為了避免對您造成誤導,請謹慎甄別」。那我就補充一點內容供看客甄別吧。
鑒於有些評論誤會了我的觀點,在這裡先嘗試澄清一下:
我主要想表達的是:跟許多生物學概念一樣,生物學物種定義並不是一個非常清晰的黑白分明的定義,它有很大的灰色空間,禁不起較真/抬杠。
當然了,空口無憑,我這麼乾巴巴的一句話顯然是敵不過頭上那一個「可能存在事實錯誤」的標籤滴。於是我決定搬運一些正兒八經的科學家的論文,有興趣的同學可以看看科學家們是怎麼抱怨生殖隔離/生物學物種定義有多模糊的。
- Sokal, R. R T. J. Crovello. 1970. The biological species concept: A critical evaluation. American Naturalist 104: 127-153.
- Sokal, R. R. 1973. The species problem reconsidered. Systematic Zoology 22: 360-374
- Donoghue, M. J. 1985. A Critique of the Biological Species Concept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a Phylogenetic Alternative. The Bryologist Vol. 88, No. 3 (Autumn, 1985), pp. 172-181
- H?USER, C. L. (1987), The debate about the biological species concept ‐ a review. Journal of Zoological Systematics and Evolutionary Research, 25: 241-257.
- de Queiroz, K. (2005). Ernst Mayr and the modern concept of species. PNASMay 3, 2005102
- Hey, J. (2001), The mind of the species problem. Trends Ecol Evol. 2001 Jul 1;16(7):326-329.
- Pigliucci, M. (2003), Species as family resemblance concepts: The (dis‐)solution of the species problem?. Bioessays, 25: 596-602.
生殖隔離這玩意兒不是什麼黑白分明的清晰標準,不建議過分糾結。
目前學術界的主流意見是狼和狗之間沒有生殖隔離,它們的確是同一個物種Canis lupus。主要依據是在有人幫忙的前提下不同品種的狗和狼仍舊可以雜交產生可育後代。
但如果要抬杠較真的話,被人在動物園裡搗鼓出來的獅獅虎是否證明獅子和老虎是同一個物種?那零星幾個可育騾子的記錄是不是證明了馬和驢是同一個物種?這似乎又說不太通了。
生殖隔離就是這麼一個模糊的標準,誰也說不清楚。甚至有一些生物學家堂而皇之的盜用美國著名大法官的名言說出了這樣的話:我沒法給物種下一個定義,但兩個種群有沒有生殖隔離是不是獨立物種我一看就知道。
所以普通人非常不建議浪費時間精力在生殖隔離這個問題上。
沒有,而且事實上現在的分類體系下,狼和狗本來就是同一個物種。
所謂"狗",不管相貌多麼千變萬化,都只是狼的區區一個亞種而已。
雖然說生物分類上並沒有按著有無生殖隔離的標準來分,這種分法很多情況都不適用。但至少題主的這個案例還是符合的。
生物學上沒有狗這個物種,只有灰狼。狗不過是亞洲灰狼的一個亞種。
另外也沒有金魚這個物種,都是鯽魚。
就像猶太人長著大鼻子,但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