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現在已經多如狗了。


( ˙-˙ )瀉藥。網紅其實早就有了,只是傳播方式和承載的媒介不一樣而已,現在網紅就是網路紅人,你不去接觸網路,自然就不認識他……

(′?_?`)走的人多嗎了,也就成了路。(′?_?`)我為什麼非要走那呢,我又不去那……

是吧,和我沒有什麼關係……


即便如題主所說多如狗,那也有很多品類各異的狗,哈士奇,雪納瑞,小泰迪...


謝邀。應該是不會的,短視頻等軟體升級進步後,網民對於網路紅人的要求也會隨之提高。嘩眾取寵基本不管用了。隨著時代的進步,文明的發展(忽略這句話quq),只有某一領域勝過於常人,發布的作品容易被接納,引共鳴的,纔有可能成為網紅。


謝邀。首先短視頻的存在必定有它獨特的意義,一個新興事物在發展過程中是會劣汰留良的,短視頻如此,拍短視頻的人也是如此。假設一個短視頻的拍攝者僅僅因為一個簡單的視頻火了,成了所謂的網紅,如果接下來他不能有更好的創意即墨守成規,那麼他必定被時代拋棄,被人們忘記,人們需要的,是那種三觀正確,思想自由,創意十足的短視頻,這樣的人才可以成為網紅,只滿足人們一時刺激感新鮮感的網紅,早晚會消失。但是由於網路時代的特殊性,以及短視頻平臺的普及性和低成本性,網紅的數量增多是必然的。


不大會吧,網路行業火了,相關法律政策什麼的肯定也會加強,而且網紅多了,人們選擇多了,也只是優勝劣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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