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不知名的品牌請明星代言是為了增加知名度和銷量,那麼知名品牌例如 蘭蔻雅詩蘭黛德芙驢牌等等家喻戶曉的品牌請明星代言,我覺得明星的知名度還不如品牌高呢。這樣做對品牌有什麼意義嗎?


怎麼說呢,我認為知名品牌請明星目的並不是要開拓新的市場,而是鞏固市場地位。請流量明顯並不是要吸引粉絲購買,而是彰顯品牌魅力與實力。同時也會存在一些與明星之間各方面的合作什麼的。


有用又沒用。

因為對於能買的起的人來說,看見是自己喜歡的明星就很可能痛快地剁手了。

但對於像我這樣的貧民,哪個實惠選哪個。


1.品牌不僅是產品,還代表了消費產品的人群。一般品牌請代言人,是想表達品牌的風格(比如,某個品牌為什麼請這個明星,而不是那個明星來代言,是有一定原因的),以及品牌的目標消費群體(很多大的奢侈品品牌請年輕的明星代言,表達了自己品牌年輕化的策略和趨勢)。

2.請得起明星做代言,說明公司有實力。當然,一些還不知名的明星,為了代言到高大上的品牌,要價也不會很高。

3.粉絲經濟,明星的粉絲很有可能會購買該產品。這個和第一點也相互關聯。

目前想到的大概就這幾點。


你說藍翔和唐國強現在誰的知名度高?


這麼營銷的目的是增加消費者對這個產品的認識


名星代言有沒有用?

第一看品牌的目標用戶與名星個性是否符合;

第二看現階段名星的威望屬於什麼階段;

第三看公司品牌公關的對象是渠道商還是消費者;

總的來說,公司用名星是利大於弊的,關鍵用名星能不能起到意見領袖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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