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資全部屬於單一股東的公司。我國《公司法》允許自然人或法人單獨出資設立一人公司,而國有獨資公司也可視為一人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合資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是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的公司。

個人可以註冊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與其他個人成立有限責任公司。那麼註冊公司所需要的條件有哪些呢?

根據《公司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或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即:(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只是註冊個營業執照,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也無任何支出。但是這樣的情況下,每年公司依然是要做稅務登記,也就是零申報。


就是啥也沒有 ,可能連場地都沒有,業務沒有,可能人都沒有,就有一個公司的名頭在那。


大概就是啥也沒有,就一個公司在那,也沒有業務。


空殼公司就是註冊了營業執照,但是沒有實際營業的公司。

空殼公司通常都具備以下特點

  • 1.從來沒有委任董事
  • 2.已經做好公章,股票書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 3.從來沒有開始經營業務,因此,購買者只須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時使用,而且不需擔心隱蔽風險

這種空殼公司改如何處理呢?

一般可以通過兩種方法。如果您的企業有一定的價值,比如成立年限、經營範圍、行業資質、公司名稱等方面的優勢,都可以通過轉讓來處理,不僅方法相對簡單而且還能賺上一筆,何樂而不為呢?

另外一種就是直接辦理註銷了,這種方法適合公司本身不具備價值,更可怕的是公司已經出現了問題。比如工商方面長時間不年報、審查不合法,導致的工商異常,另外稅務方面也是非常出現問題的,就算是零申報超過六個月也會導致稅務異常,一旦企業出現了異常,您說還有誰願意收購你的公司呢?

  如果長期不經營也不轉讓的話,公司出現異常之後公司的法人、高管也是跑不掉的,再想繼續開公司、貸款統統都是不行的。嚴重的話還會被拉入企業是失信黑名單,一旦這樣再想購買火車票、機票也會受到限制,就算是退休了也會影響退休金的領取,可見有多嚴重了。


空殼公司就是單單只是註冊了一家公司,沒有實際場地,沒有運營。


皮包公司,說白了,就是公司沒有業務,只有一個殼子

  「空殼公司」也叫皮包公司、空頭公司或現成公司(readymade company),是一種已經開設的公司法人,有公司名字,但是還未有經營業務的公司。

  空殼公司最早是根據英國公司法確立的一種公司法律形式,是發起人根據香港或英國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沒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沒有投資者認購股份,不會發生經營及債權債務;需要公司時,投資者只需要將董事和股東交給公司祕書,由他製作相關文件,一般在數小時便可完成。

  公司空殼的例子:

  • 市面上,一些公司祕書、商業服務公司、律師事務所等,預先成立很多名字受歡迎的空殼公司,販賣給未來的客人。 例如一些外地商人來本地經商,需要成立本地公司,但是又不知如何辦手續申請,即食的方法是買一間空殼公司,再投入業務便可。物業投資者為稅務計劃,以空殼公司名義持有個別投資物業,達至減少印花稅額,及享受更多扣稅額的目的。
  • 空殼公司是一個中性的名字,這視乎持手人的用心,例如用以騙人入股,說有大生意,結果是「零」。 或開設空殼公司招聘,向求職者收取費用後結業以騙財。如此空殼,非公司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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