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路聯繫不上了。

借款人已經跑路了。好像已經是3年前的事情了。然後我的朋友每個月給債主錢。今天債主突然要訴訟。有辦法嗎?


既然做了擔保,那就還錢吧,擔保本來就是為了防範這類情況的


擔保是有風險的,在打算做擔保人之前,千萬要知道自己能不能承擔這個風險,如果風險是要你傾家蕩產,那麼還會去做擔保人嗎?

擔保分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

一般擔保是在借款人確實沒有錢了,窮困潦倒,連吃飯都成問題等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下,由你朋友承擔償還

連帶擔保是只要借款人不還,就由你朋友還,對方可以在債務到期以後向你們兩方進行追償債務

如何區分

明確寫明了是一般擔保的,那就是一般擔保!沒有明確約定擔保類型的,均為連帶擔保

解決方案

1、擔保是有法定期限的,如果過了擔保期限,那麼則不在承擔法律責任,擔保期限相關!

2、償還債務,再由你父親向你親戚追償


謝邀。不知是連帶保證還是一般保證?想免除擔保責任,需要注意關鍵策略和相應法律技巧。


能怎麼辦,擔保人擔保人,既然叫擔保就是要代償得


可以找律師看看擔保合同,看是否可以要求起訴債務人。被起訴的話,及時去應訴。


謝邀,積極溝通!表明情況!目前地方已經開始實行個人債務重組案!一個案例與你情況相似你可以看一下


承擔擔保責任還款,然後想辦法向借款人追討。


只能是聯繫借款人還錢,否則他作為擔保人是需要承擔這筆貸款的。擔保有風險,一定要慎重。


先審查借款合同是否已過訴訟時效,再審查是否過了保證期間,是否有其他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若無,就找對方談判協商,祝您朋友好運


擔保分為兩類:

一般保證,簡單理解就是在擔保時:「等欠款人還不出錢的時候,你來找我!」

連帶保證,簡單理解就是在擔保時:「欠款人不還錢,你來找我!」

兩者擔保是有差別的

一個是欠錢人確實還不出了,那麼你得替他還;另一個是只要他不想還,你就得替他還。

區分完之後,我們就來分別說下兩者的法律效果:

如果是一般保證,恭喜你!運氣不錯。債主找你時,你可以問「找過欠款人了嗎?你起訴欠款人了嗎?法院執行完畢了嗎?」

答案只要有一個是」否「,你就可以說:「對不起,這錢還沒輪到我還。」你可以暫時躲避債務。

如果合同上只寫了「擔保人」,或者啥都沒寫的,默認就是連帶保證。那麼你只能選擇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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