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閃婚都是因為看到權錢走不動路吧,看到名導和富二代就往前沖鴨,家暴還賣真性情人設。什麼三觀婚內女的可以拿刀砍人?
謝邀。
對於公眾人物來說,每一次分手都是輿論戰。
做的好,輕鬆解困,做不好,萬劫不復。
王女士,姚女士,董女士都是先例。
既然沒有潑髒水,只是建個人設,由她去吧。
當然,吃瓜群眾最關心的應該還是,將來楊女士能夠出哪些奇招?
這個就是沒辦法的事情啊,前例擺著呢,雖然眼光不行,看著有錢人的人設就邁不動腿,但是人設必須要保證。
我估計應該是之前吃到了王全安離婚那事人設的光,當初一通營銷號都是女子力十足,獨立女性。
我記得好像還有什麼,不能容忍男性嫖娼巴拉巴拉的。雖然很對,但是也是為了炒人設以及壓倒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