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是指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媒體途徑所傳播的信息的一種稱謂。新聞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就其廣義而言,除了發表於報刊、廣播、電視上的評論與專文外的常用文本都屬於新聞之列,包括消息、通訊、特寫、速寫(有的將速寫納入特寫之列)等等,狹義的新聞則專指消息,消息是用概括的敘述方式,比較簡明扼要的文字,迅速及時地報道國內外新近發生的、有價值的事實。

那麼新聞工作者到底有沒有辨別新聞真假的義務?舉一個例子,A提供記者的一條信息,那麼這個記者有沒有義務去判斷A說的是否是假話?假如A編造了一條信息提供給記者,記者報道了這條信息,那麼是否可以說這個記者沒有職業道德?


1.標題問的太大,懶得講..

2.子問題1:有辨別真相的義務,不應該說去」判斷「A說的是真是假,而應該是去」證實「。

3.子問題2:如果這個記者不加」證實「就報道,我認為可以說他沒有職業道德。
佔坑,晚上回答。

倘若題主你問的「新聞工作者」,那這範圍可大了去了,大到搞宣傳的,小到弄自媒體營銷的,都能管自己叫媒體人。哦,工作內容對普通人啥的不好解釋?那就叫「新聞工作者」好了,好理解。

但是,現在數量龐大的媒體人裏,在正兒八經的地方出去正兒八經地採訪過寫過正兒八經的稿子的人有多少?別的不提,現在在大小網站大小公眾帳號轉新聞的小編們,要是把他們扔到新聞現場,寫出來的東西有沒有他們改的標題那麼漂亮?我有點存疑。因此,我將題主你口中說的「新聞工作者」範圍縮小為「記者」吧。

好的,然後我想問,你可知一家報社一年因為各種各樣的失誤導致稿子有紕漏要喫多少官司不?要賠多少錢不?為了不喫官司總編下手多嚴不?想了多少招保證新聞不出錯不?

然後,你可知,萬一不去驗證新聞真實性隨隨便便就往外登,記者喫了官司要賠禮道歉不?要罰款不?丟飯碗不?行業混不下去不?說不定要進去不?

所以,你舉這個例子其實是偽命題,他編造個事兒我們不核實發了,回頭我們跟他得一起喫官司。所謂辨別新聞真假,都不能說是義務,根本就是這個工作的一部分,你幹好了,就合格,幹不好,就不合格,僅此而已。

給你推薦本書,廣西日報報業集團出的《我們錯了》,裡面是他們旗下媒體若干年來出的各種看起來都很奇葩的錯誤合集,看完之後可以盡情笑笑,笑完之後反過來想想,感受一下這份工作到底是什麼樣的。

我們的倒黴之處就在於,每天所說的話都被白紙黑字公開了出去,普通人說錯話、搞錯事沒關係,我們不行。而且,寫出來的東西有時候還要被二道、三道小編們抓住幾句話再「亮」一下,最後甚至都已經不是原來的本意。可是,你們要是改掉只看標題的惡習多少看兩眼正文,多半也能感受到作者的真意吧。

最後,作為每天你們精神消費的內容的生產者,不指望能多談尊重,但是,還是請少一些戾氣吧。
我覺得是報道事實真相。有客觀標準的事實要取證,比如新聞裏有個孩子,孩子是三歲還是十三歲,這個如果錯了,那是新聞報道者的錯誤。沒有客觀標準,標準非常專業的事實,記者沒有義務去驗證真假,但是你要把全部的真相拿出來。我們中國人常常會有一種神奇的推論,那就是如果我們允許了某個行為,如果每個人都這麼幹怎麼辦?比如記者每次都被人騙怎麼辦?事實是,你允不允許,記者一樣會被騙,而所有人都在一個事情上撒同一個謊的幾率反倒小很多。如果一個記者報道的事情八成都是假的,與其說他每次都給人騙,不如說他自己是個騙子。比如說真相是12345,回來一編輯,把1,3,4,5拿掉,就把2播了,然後發現2其實是被騙了,這個就和你有關了。
算是半個新聞工作者吧。其實是沒什麼職業道德的,這是真的。

最開始進入這個行業的時候,覺得我要傳播事實,我要寫出我看到的東西。

但是後來發現不是的,誰給你錢,誰就是好的,誰就是有道理的。在我們這個行業,除了不能把假冒偽劣的寫成真的之外,其他的什麼是非曲直其實都不是那麼重要。因為你不這麼寫,你老闆就把你給炒了。當然咯,我是行業媒體,本來就是傳播商業新聞的。誰給錢,誰就是大企業。

錢我沒得,但是為了工資,我必須這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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