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總有這麼一個人,明明知道不可能,卻總是忘不掉,這算是愛情嗎?我應該怎麼辦??
愛情,喜歡他就去追她,不要她跟別人在一起了。你在去追世間沒有後悔葯
好像很多人都有這種矛盾吧,明眀知道不可能的事情,還是會去幻想,為什麼很多人明明是有好感的,卻不會主動去追,為什麼呢,因為要保持,考慮了最壞的結果能不能承受後,就要去考慮值不值的你改變現狀,很多時候考慮了以後就不會在出擊了,畢竟能保持現狀也很不錯,不可能和忘不掉的人,都還是保持現狀把,不然百分之五十的機會萬一不成功最後連朋友都做不成,忘不掉的人就慢慢撩,認真和主動,你就輸了一半了
我也有這麼一個初戀。
我的原生家庭不幸福,不斷的家庭紛爭讓我自幼敏感多疑,而我的愛人給予了我我從未經歷過的體貼、理解、鼓勵、信任與愛。我人格的健全、我的成長與我們的感情是不可分割的。
太愛一個人,他的微笑和味道都是生長在記憶中的,即便在夢中相遇,我亦願永遠沉睡。
你的問題,我用了整個大學生涯去思考和回答,即便我已經有了男朋友。
我覺得喜歡與愛,必然是有的,但更多的是不相信。
不相信過去的快樂與美好會逝去;
不相信近在咫尺的未來灰飛煙滅;
不相信原來真的有命數這一回事。
不相信,會成為執念,去尋找哪怕唯一一絲可能。
在心理學上,這被稱作自我防禦機制。
在想了很久後,我認為這個問題的唯一解,是時間。
時間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在其中走動的你會經歷許多讓你痛苦的人與事。每撞一次頭,你都會反思、會糾結、會哭。你會辜負別人,也會被別人辜負,但是沒有誰給你留下的感受會比執念中的那個人更深。
而總有那麼一個契機,你會頓悟,會發現並不是所有的事都有因有果,會明白概率存在於每一個人身上,而自己並不是那個幸運兒。在那一秒,你會發現很多曾經聽過的道理與勸解融入了你的思想。那些句子從看上去很有道理,變成了你也能自然而然變成抒發出的感悟。
你懂得了。
以上。
當然算是愛情,只是比較慫的愛情,不過也不用過份傷感,TA只是你內心完美愛情的載體或者容器,甚至是暫時的,先想想你自己是不是有條件成為TA愛情的容器,你是不是夠資格,如果想來想去都沒可能,那就努力提升自己,化傷感為力量,等到你成功後,你會發現TA已經不是你愛情的載體了。
若干年後,再見一面,在聊聊。
一定會釋懷。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那證明你愛他
但愛而不得也許是人間常態吧
你要儘力去把握,咬咬牙,反正就算失敗也不虧
如果對方已有良配
那,還是默默守候吧
等遇到你的良配,你會發現,這些都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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