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班主任兼地理老師,前天因為我記錯了地理冊子頁數,被用一個家用掃把的鐵棍在小腿上打了兩下,已經青了。如圖。並且還有人收到這樣的懲罰。在今天早上,我遲到了2分鐘被罰站一天。請問,我可以檢舉他嗎?到哪裡可以?

謝謝大家,我已經十分痛恨這個老師了。他小題大做。曾經有一次我英語作業遲交,被他罰站樓道一個早讀沒有聽課。這種「待遇」我實在承受不起。

在月考前兩個月他說我們實驗班的孩子晚自習要延長到10.30。並要交相應的補習費。我們交了。但至今沒上過一節課。

因為他我已經不想去學校了。我知道學校里還有很多可愛的同學和老師,但是我真的,我看到他我心情就很差。很壓抑。


這種體罰我們這裡早已不存在,肯定是可以檢舉的。如果保留好證據到教育局實名檢舉,領導不會忽視。

你們那裡的氛圍怎麼樣?會不會向鄉村女教師那件事那樣深夜找你了解情況就不知道了。


可以舉報,但一定要保留好證據。比如收費的收據,罰站一天不準進教室上課,要有同學願意作證等。可以和其他同學商量一下,如果都對此老師的教育和方式不滿,一起去,多點人多點說服力。


主要兩類問題,一是你有過錯後,他有懲罰。二是他收了補課費卻不見動靜。可我累了,很晚了。頭腦清晰了詳細聊


可以的,收集證據(錄音筆之類的),但是不要被他發現


必須檢舉揭發,不然你成年後會和我一樣後悔不已


可以,不過保護好自己,支持維權!


這樣的老師就應該早早檢舉揭發,以免禍害更多的學生。可以說,這種人根本不配當老師,再者,他不配做人。老師故教書育人,但他這種行為實在是惡劣。目的根本不在於育人,而是在以老師名義去壓榨學生。本人認為去教育局早早舉報,多一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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