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 蘇偉樺 綜合報導

針對台灣藝人歐陽娜娜昨(30)日登上中國央視舉辦的「十一國慶」特別節目,演唱《我的祖國》,引發軒然大波一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力挺表示,「哪一個人心中沒有一個祖國?哪一個人心中沒有回歸祖國的盼望?」,大酸「台灣還是民主與自由的燈塔嗎?」。


力挺歐陽娜娜 李來希反問:誰心中沒祖國?

李來希在臉書上表示,這幾天才認識這麼標緻又有才華的女藝人叫歐陽娜娜,「真是罪過」,並為她因為在中國商演而被撻伐一事,質疑難道這就是因為享受民主,所以不能唱「我的祖國」,這樣的民主是誰定義的?因為享受健保,所以不能唱「我的祖國」,誰規定的?因為是台灣人,所以不能唱「我的祖國」,又是誰說的?

李來希認為,「哪一個人心中沒有一個祖國?」、「哪一個人心中沒有鄉愁?」、「哪一個人心中沒有回歸祖國的盼望?」,人在中國,不能吶喊我的祖國?人在台灣,可不可以吶喊祖國?

李來希提到,年輕時傳唱鄉愁四韻「給我一瓢長江水,那酒一樣的長江水,那醉酒的滋味是鄉愁的滋味,給我一瓢長江水。」,並沒有被判投共,然而現今兩岸早已三通、四通、五通了,卻要擔心被冠上舔共罵名,說不定要依照國安五法嚴處?只是長江水濃如血,夜半不唱鄉愁難解,怎麼辦?台灣還是民主與自由的燈塔嗎?



歐陽娜娜唱《我的祖國》 歐陽龍回應了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就可能觸法,可處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但中國國台辦批評,民進黨當局動輒對與中國交往的民眾進行威脅恐嚇,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場中國國慶晚會成了兩岸爭論自由民主的戰場,而歐陽娜娜的父親歐陽龍對此僅回應,會再找時間對外跟大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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