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與基進黨立委陳柏惟聯手推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規定陸資投資人持股超過1/3,或具控制力的企業就被視為「陸資」,禁止來臺進行涉及機敏性事業的投資。而且增列所謂的「紅媒條款」,規定凡有接受中共補助超過100萬元者,不可以經營媒體。

王定宇和陳柏惟的政治態度盡人皆知,為了推動極端臺獨,不惜和大陸政治斷絕、經濟斷鏈、文化斷根,凡是大陸有關的互動一律透過法令明定在禁止之列。

本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為了增進兩岸人民的互動往來,在民進黨執政以後,透過這些極端人士的修法,已經將該法案修成為「限制兩岸人民往來條例」。

王定宇推動的這項修法,美其名說是為了防範陸資滲透臺灣,傷害國家安全,其實就是把國家安全無限上綱。修過了國安五法,制訂了《反滲透法》還不夠,現在還要再限縮陸資的認定,王定宇難道不知道兩岸經濟互動對臺灣經濟發展的重要嗎?這些規定不是要斷了臺灣的經濟命脈?

更荒謬的是所謂的「紅媒條款」,眾所皆知,所有在大陸經營的企業,都接受退稅補助,這是稅法對外資的優惠,並非享受特權。若按照這項修法,幾乎所有臺商都不能碰媒體。依照王定宇的邏輯,大陸臺資企業捐獻民代、官員、政黨政治獻金,都算接受中共的補助?都妨礙了國家安全,那麼,是不是通通都要下臺?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因為兩岸目前特殊情況而制訂,為規範兩岸人民往來的準則,立意是良善的,王定宇卻基於惡意,刻意阻斷兩岸互動,更分化兩岸人民的情感,尤其是切割臺商的作為,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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