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協議》是指如果一方出軌,並且得不到對方的原諒,則出軌方凈身出戶。


你父親出軌,讓你沒有安全感,可以理解。但你老公沒有過錯,還要變相背黑鍋,有點冤。如果你有懷疑老公不忠的證據,那有必要,不然真的是沒事找事了。聽你提問的口氣,感覺你老公對此有不滿意。這樣做不算錯,但有點傻。本來兩個人好好的,你非搞點事情出來,讓大家心裡有了間隙,提這個要求,潛臺詞就是我並不信任你不看好我們能長久,所以要簽協議,這不是自己作死嗎。這不是自我保護的最佳方式,倒是為了瓦解你們的婚姻埋下隱患。除非是這個男人寵你上天看到你內心的不安和需求自己提出來的,或是這個男人很大度完全不介意,不然這就是以後的一根刺。換作是我,我肯定介意。這種方式,特別容易引起誤會,反感和對抗,把大家變成兩個對立面。我勸你別搞這些了,話說出去收不回來了,只能說些漂亮的軟話把事情兜回來,盡量安撫你老公,把對他的傷害降到最低,以後閉口不提,好好經營婚姻,這纔是最好的保護婚姻的方式。如果你一開始就換另一種方式來處理,敞開心扉跟你老公談,表明此事對你的影響,求安慰,再談談以後要彼此珍惜之類的,我想你老公多半會更理解你心疼你!


你爸出軌,去傷害你老公?你現在應該邀請你媽做好婚姻管理工作,不能忍氣吞聲,要求你父親把財產過戶給你媽。


鍾濤律師,告訴你,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簽定書面的約定的,但是條款內容不是你想當然的,自己從網上找的範本,或者按照自己的想法寫的條款在法律上很有可能無效的,如果你們夫妻確定要簽,一定要在律師的指導下,這當中有很多法律風險,如果簽字的時候不注意,後續很有可能是無效。

再一個再一個,簽這種東西,對夫妻感情確實是一個考驗,必須夫妻雙方都認可纔可以,親,否則很有可能夫妻雙方會留下矛盾和隱患,這種協議公證處是不可能公證的,只要夫妻雙方簽字就有法律效力。


你爹出軌,說明你的原生家庭有問題。

應該你老公沒有安全感,要求你簽婚內協議才對。

你拋出來一個協議,還覺得自己沒錯。好好的誰會整這個?翁婿在出軌上還會有影響有遺傳?這麼違背常識,果然有問題吧。。。。。。

好好過日子去吧!覺得丟人,就更好地對待自己的配偶,別噁心人家。


第一,這種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完全失公,就算去公證處人家都不給你公正,第二,你爹出軌關你老公什麼事,你老公是你爹生的還是你爹養的,婚姻裏的安全感是靠一紙約定給的麼


你的意思我可以理解成有了父親的前車之鑒,所以想和老公簽『婚內協議』。與其簽署不倫不類的『婚內協議』『忠誠協議』還不如直接雙方約定共同財產的處分方式更穩妥


不相信壓根就不要結婚啊


你有要求的權利,

你的丈夫也有不簽的權利。

即使他簽了,離婚的時候,也有不認賬的可能……


你的經歷只有你知道,沒有人可以感同身受,無關對錯。


都說上一輩人的感情影響下一輩。果然。但是我覺得沒必要那麼極端。也並不是每個男人都會出軌的。別拿上一輩的錯誤去懲罰別人


沒有錯,不過要統一標準,誰出軌誰盡身出戶,你和他都一個樣,那就沒有錯


1、你父親出軌,跟你老公什麼關係。假設你公公出軌,你擔心你老公也出軌還能說的過去。

2、如果你擔心你老公出軌,可以寫婚內財產協議,但是你寫的那個協議,拿到法庭,如果你老公不遵守,法院拿他是沒有辦法的。以離婚為條件的這種協議,法律並不承認它的效力。

3、如果你想要具備法律效力的協議,需要專業律師指導。當然是付費指導了。


周瑜打黃蓋,彼此開心就好


對婚內共同財產做約定,這是可以的,只要不存在強迫。 當然婚前財產是不可以的,得不到法律支持。 從大部分判決看,忠誠協議對財產(共同財產)的約定,是得到支持的。


你不能拿你父親的出軌,去套你老公,你沒有尊重他的想法!

而且你沒有學會怎麼愛別人,尤其是站在對方的角度!

你這種情況,我遇到過,單親,跟媽過,沒有去想怎麼愛,而是以自己的不幸,去欺壓他人,最後被人甩,還去說對方如何!

不是因為單親被嫌棄,而是方式方法用錯了,這些東西是自己摸索的,不要用爹媽當教科書!


他簽你也得簽才公平,不能只約束他出軌卻不約束你出軌。

另外出軌便凈身出戶的說法法院是不支持的,忠誠協議是支持的。


1.法律,婚後財產可以協議,但不得因此使對方生活困難,也就是他凈身出戶後有人包養或者工資很高之類的就可以.

而且你老公完全可以不同意 從這個角度說"要求"這個詞也是不對的

2道德 貌似是支持的 但道德沒有明確的標準 輿論走向也隨時代變化

3 不能雙標 你也應當遵守

4個人利益 極有可能並不能符合你的個人利益

你老公要是稍微聰明點 都有辦法對付你的

夫妻那麼親密的人 甚至給你弄個意外死亡都不是什麼難事

除非你老公

1智商偏低

2容易出軌

3心地善良

4堅持存錢

否則你這麼做大概率得不到好處


你可真有意思。這麼沒有安全感結什麼婚。


傻瓜,沒用的。好好經營自己,經營婚姻吧

其他的任何協議保障不了你什麼的


有沒有錯不是大家說了算的,因為是你和你老公一起生活,如果你老公願意簽字,那是你們雙方對婚姻的要求達成一致了,顯然你在這裡提出這個問題,就證明你們兩個人達不成一致意見,你鑽牛角尖了,覺得不簽協議就是將來有出軌的心,可為了這點事分開又實在捨不得,我覺得如果你可以保證自己對待婚姻忠誠,你老公對你也好,你們婚後AA 呢?或者兩個人一起管錢,我家就是兩個人一起管錢,每筆支出對方都會知道,大額支出可以記下賬,小額支出我們都是每天聊天隨口一說,並不是刻意去說,比如今天我買了件衣服之類的,給孩子買了什麼他很開心啊,聊天的談資而已。只要雙方都清楚每月大部分花銷,存款,存取款都知會對方,說句不好聽的哪怕將來一方出軌,起碼財產也能平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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