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同學,12年底談戀愛。今年27歲。2017年初結婚,2018年中旬生娃,2018年底,過年前後,我發現他有些異常,經常去ktv,後發現他與一ktv前台女孩約18 19歲常聯繫,攤牌後,他表示這就是個賣酒的,沒其他關係。而後偷摸帶去其他城市逛街吃飯,和我吵架不進家。折騰了約一月,後他父母給女的打電話,一開始否認,後來承認,他母親說如果離婚,他們會讓我老公凈身出戶。女孩說會斷。後老公進家,不願離婚。說以後我下了班就回家看孩子不行嗎。我覺得很噁心。孩子才九個月。平時都是婆婆看。我自己有穩定工作。想離婚。


1、評估婚姻價值,判斷是否具有挽救價值。

2、如果有挽救價值,先聚焦問題:將第三者分離乾淨。

3、創傷療愈和信任重建、情感修復。

4、如果經過評估,沒有挽救價值,可以直接離婚。

挽救價值可參考:

(1)感情基礎:你們結婚之前是否足夠了解?是否有一定的感情基礎?

(2)感情發育:結婚後,兩人的感情有沒有發育?比如,兩人經過一年的相處,磨合的越來越默契,雙方解決問題的能力都有提升,感情越來越好嗎?還是感情很糟糕,越來越冷漠甚至結恨?

(3)婚後共同體:兩人婚後是否積累了共同的財富、共同的美好回憶、共同的朋友圈子、是否有孩子?這些婚後共同創造的有形無形的內容越多,婚姻挽救價值越高。

(4)矛盾可解決程度:雙方目前面對的矛盾,是否有解決的可能性?是屬於性格上無法調和的矛盾、感情已經破裂的問題,還是屬於經過雙方努力可以解決的問題?導致離婚是因為沒有孩子還是性格不合?是否可以調和?

(5)雙方繼續經營婚姻的意願是否強烈?你和丈夫都想離婚了嗎?還是目前都不想離婚?


建議不離婚,因為於你而言,並不是理性的選擇。你可能比較純潔,也有些潔癖,感情上受不了。思考一下,離婚後你打算怎麼做?再婚?還是一個人過?恐怕你也沒有思考過,你已經被情緒左右,被失望噁心的情緒左右。先冷靜冷靜,認真思考規劃一下將來。做這個決定慢一點沒事。而他父母的話只是表明你有理,他們站你這邊,對兒子行為的不滿,但是你真離婚了,不見得。


這種涉及到養娃實際需要出錢出力的事..是要.自己衡量和承擔責任的,不過嘛這種明目張胆的男人他並沒有把你放在眼裡啊,你自己能受得了這種輕視么


這個要看你自己了,你要是能原諒就不離婚。要是受不了就離婚吧


給自己半年期限,說不定後面還有驚喜或驚嚇,反正生活給我們的風波從未停過


現在一切都是他們家的一面之詞,真到了離婚的時候,萬一婆婆反悔不同意他兒子凈身出戶了呢?

另外你現在手裡沒有足夠的證據確保你的離婚財產分割。有效證據絕對不是幾張聊天記錄那麼簡單。具體什麼證據有效請參考這篇文章:什麼樣的證據能夠讓他凈身出戶?

而且孩子太小,除非你離婚能捨得把孩子留給他。否則你還需要你婆婆這個助力幫你再帶大一點,否則對你的事業、你父母也是壓力。而且孩子太小你們就分開,他們和孩子感情不牢固,以後18年的撫養費啊,你確定時間長了能按時給?

我認為你可以做以下幾件事:

1,簽訂婚內財產協議,並進行公正。趁著他家有對你的愧意,要抓緊時間,另外也試探一下他家真實的態度。

2,自我調整,做所有能分散注意力的事情,強迫自己樂觀。

3,可以讓老公看孩子,加深他們的感情。最好能對你老公進行密切監控調查,看他到底是否真心切斷了聯繫。

4,如果要離婚,建議讓他們盡量能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天眼調查,圓您所願


只從回答中的文字來看,我看不到你對老公的眷戀,也看不見你老公的後悔與愛意。

在此建議你相信和跟隨自己的直覺。

此外哺乳期出軌,我個人覺得是不可原諒的。這個階段出軌的人,可能視慾望重於感情。因為這個時候正是愛情結晶誕生,共同的生命延續於這個世界上的重要時候,應該是對老婆和孩子的感情最濃烈的階段。

在這個階段出軌,相當於不把老婆孩子放在心上,沒有世俗上和感情上的理智,只是一頭追逐慾望的野獸。

人是無法和野獸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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