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腰。

我覺得和不和好取決於當初是因為什麼事情絕交,以及雙方之後的表現吧。

首先我不會輕易說絕交,但凡能讓我動了絕交念頭的,一定是對方做了超過我底線的事情。既然是我最好的閨蜜,我一定會對她有更多的包容,也一定會告訴她我的底線在哪兒,願意溝通尋找能讓雙方相處更舒適、關係更平衡的點。如果我連最好的閨蜜都想絕交了,那這個人一定是三番五次的踩了我的底線還不以為然的那種。一般如果事情都發展到這種地步的話,我大概這輩子也不想再跟她做閨蜜了,被我絕交是她再三踩我底線還不知悔改的報應。

如果絕交之後對方意識到這些問題,願意在和我的關係之間盡量改一改的話,我還是會複合的...人家這麼做也是表現出了還願意維護這段關係的想法,給個台階下就完了。

但是如果絕交以後對方不但不反思為什麼關係破裂,反而詆毀你認為一切都是你的問題,甚至還覺得被絕交了她是受害者她很傷心很委屈你欠她的,那不好意思您哪兒涼快哪兒待著去吧,我就當我沒認識過你這個人好了。

除此之外如果對方不但三番五次踩我底線而且對方做的事傷我很深,不論對方怎麼彌補我也不想原諒她的話,就算她後來想找我和好,我也不會複合的。既然說了絕交我就會做好這輩子老死不相往來的準備(不然就別絕交)。朋友一場,我不會記你的仇,但也不會記你的好了。

我是不是太冷血了(...)


我這人其實挺心軟的。

以我為例子,我現在22歲了,不管當初是怎樣的錯或者誤會導致絕交結局,但如果她要是給個台階,我也是會直接下台階重歸於好的。

不過,和好是和好,那道疤痕永遠還在,不是嗎?兩個人的性格和觀念的改變一時半會不會改變的。

其實,最後很多感情結束的時候,一開始都是咬牙切齒死生不復往來,隨著時間慢慢流逝,最後都是不在意或者算了。

這個世界上,誰又是真正的離不開誰呢?

所謂的好閨蜜好朋友,笑笑就好。她們重要,但也沒那麼重要。在某個限制的維度里,我們和閨蜜無話不談,可一旦超過那個維度,這個感情是經不起折騰的。

很多感情都太脆弱了,我也不知道為啥,以前無朋友無開心的我,現在對朋友也不執著了。


同一條路上的人無論如何也會走到一起,不是一條路的人無論如何也會分開。


我不會。去年我以為是我一輩子的閨蜜,在和我住的前提下,在沒有跟我打任何照顧就搬去和剛確認的男友住了。我才明白我在她心中的地位。雖然如此,我心裡還是給她了一個月時間,只要她來找我,一切都可以原諒,後來又在心裡改成3個月,但還是沒有來找我。我很傷心,和男朋友分手都沒有覺得如此心碎過。我,不是不會原諒她,只不過,永遠是陌路人而已。


「最好」在絕的那一刻,就別再有然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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