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士聲稱自己單身,以談戀愛的方式,獲取被害人的信任,再以工作需要墊付貨款為由,(其實無業,被害人不知),騙取被害人21萬元人民幣,用於網路賭球,這屬於詐騙嗎?


謝邀

構成詐騙

剛巧最近遇到一個極其相似的案例。當事人甲男,使用假名乙男,與被害人丙女結識後,二人雖未明確戀愛關係,但關係曖昧,身邊其他人均認為其二人為情侶關係。甲男以家裡人生病、做生意等多種理由,先後從被害人丙女處騙取27萬,用於個人揮霍及償還自己在網路小額貸款平臺所欠的貸款及高額利息。後因被害人丙女無意發現甲男的真實身份證,察覺被騙後向公安機關報案,現當事人甲男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採取強制措施。

下面以法律領域最常用的演繹推理方法來分析。

一、先看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即詐騙罪,首先是要具備非法佔有的目的,其次是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行騙,再次是被害人因受騙而陷入錯誤認識,從而處分財產,最後是行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了財產損失。

二、結合本案分析。行為人目的是佔有他人財產用於網路賭球,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其次,行為人其實無業,但謊稱工作需要墊付貨款,行為人採取了虛構事實的行為;再次,被害人出於信任交付21萬元貨款,即被害人因陷入錯誤認識而處分了財產。最後,行為人將21萬元用於網路賭球,行為人獲得了財產,被害人遭受了財產損失。

三、得出結論。題主所提供的信息如果全部屬實,根據現有信息分析可得,行為人的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法律構成,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行為人可能會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注意:以上結論完全建立在所述事實均有證據,且所有的證據均有效、確實、充分的基礎上。

現實中這樣的案子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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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您的描述,這個男子隱瞞了自己已婚的真相,假裝和女方談戀愛,欺騙女方,然後以工作需要墊付款為由,騙取錢財,最後用於網路賭球,其借款目的是佔有他人財物,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應該構成詐騙,實踐中這樣的詐騙還挺多,需要證據予以界定。

還是提醒各位漂亮妹妹,小心為妙,現在有好多微信、各平臺軟體交友,不管什麼情況下,先護好自己的腰包,真的瞭解的這個人,這個人的家庭,再談戀愛、談錢的問題。


虛構事實,騙取他人信任後圖財,可以認定構成詐騙罪。建議到公安部門舉報。另外通過網路賭球,對方也涉及犯罪。如果警方順藤摸瓜,破了網路賭博案,你的錢還可能追回來


謝邀。

是詐騙

如果該男子本來就是抱著要騙取受害人21萬元的目的,那就是詐騙了。(但是這個很難界定,如果該男子一口咬定是被受害人吸引了是認真戀愛的話,愛情這個很難鑒定……)

關於這種,如果沒有確實證據的話(法律上有效的證據),我們一般推薦最好還是走民事,說是借的,是個民間借貸,要求還錢,情侶中很難定詐騙的。

當然

工作需要墊付貨款為由,(其實無業,被害人不知)

這個在本身是欺騙行為。


我是 @北京英雲律師事務所 ,每週三會在知乎發布一篇關於刑法行業的冷知識的文章哦~


謝謝邀請。

正如樓上所說的,這就是再明顯不過的詐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1萬元人民幣已經屬於「數額巨大」,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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