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按照法律角度来说,重点在于故意两字,明知道有重大传染病,还故意将疾病传给他人,这个已经构成了性病艾滋病传播罪,这个是要负相关的民事责任。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甚至是刑事责任。如果按照伦理角度来说,通过不良手段侵害他人,并且以满足自我变态心理需求的方式让自己达到愉快,这也是违背基本道德和社会准则的。如果按照心理角度来说,这一定是一个心理有著严重障碍的人,如果说自己因为有委屈有不甘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去纾解,但是如果以一种报复的心态,进一步扩展事件的严重性造成危害,这个已经具备一定的反社会人格特征。从心理上来说,这种近似于精神障碍且有恶意攻击的行为,理应被限制行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恶意传播艾滋病给他人,都是一种懦夫的表现,无法通过正确的方式获得自己的利益和自我满足,也只能以一种非公平的方式和扭曲的心理来发泄,这只能说明这真是一个极其糟糕的人。


反正不是什么好行为呗!不管出于什么目的!


其实感染艾滋这件事,感染者与被感染者都应该负一定的责任,被感染者缺乏安全意识,这就是他自己的问题


不知道为什么同一个物种有的生命体会这么恶毒


恶意报复别人,就不怕自己家人遭受罪孽

现实世界的不公平


对于恶意传播法律定位重伤,个人认为量刑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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