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真實搶劫發生在自己身上,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助。就在北京馬泉營的地鐵口,早上五點多,地鐵已經開門的時候被兩個人搶劫了,跟兩人扭打,拚死搏鬥,強忍頭部被狠踢,臉部被擦傷破線,死命的保護包,

僵持了起碼十分鐘,就是等著有個好心路人能站出來。期間路過好幾個人,都漠不關心快速走過。最後不敵二人,還是讓他們把包搶走了。留下自己拖著傷痕纍纍的身體報案。

被打傷之後搶走了4千多人民幣+一部小米2S手機+一部PSP遊戲機。報案之後有一個嫌犯自首了,另一個在逃。追回贓款一千一百多元。期間派出所讓我領了一千一百多元贓款,然後讓我在價格鑒定上簽字,手機價格鑒定一百多元,遊戲機價格鑒定三百多元,其他的包、錢包、剃鬚刀等等的沒有算。 現在案子要宣判了,家屬帶上了律師想要和我協商賠償的事情,說約我見面,然後賠償我一部分錢,讓我在諒解書上簽字。

現在有兩點疑問?第一:請問我該不該簽,簽字以後是否會對嫌犯的判決減輕。第二:應該要多少賠償合適?現在我的直接損失包括4千二百多元人民幣+一部手機+遊戲機,還有三百多元的醫藥費。因為是兩個人,自首的嫌犯只分得了一千八百多元和一部遊戲機。那麼他的家屬應該賠償多少呢?


讓這個嫌犯賠償全部損失。

他們倆搶劫成功,分贓多少,是他們倆之間的事兒,跟你沒關係,對你而言,他們倆也好,他一個也好,就是搶你錢財的人,讓他全賠就是了。

再說,他說分得少就是分得少了?他要說錢都被那個拿走了,你還當場放掉他是怎麼的?別聽他逼逼,就摁住讓他賠!

如果不賠償全部損失,就不要簽字達成庭外和解,你一諒解他,他就會被判得很輕。
開口五百萬,給了,你挨頓打也值!沒給,意料之中,你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去幫你要錢,雖然可能要不回來,但總比便宜壞人好!
首先,你當然可以讓他賠償全部,他分得多少錢跟你沒有一毛錢關係,他的涉案金額就是4000+balabala。

其次,你的損失絕對不僅僅是這些,還包括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等。

最後,看你怎麼想了,你想要錢,那就獅子大開口,我覺得要個9999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你想懲罰壞人,就走刑事訴訟,他坐牢估計免不了,但是你得到的賠償肯定不多,而且弄不好還得承擔訴訟費,律師費之類的。最後建議,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你選擇告他,那這事長著呢,還有另一個嫌犯沒抓到,煩也煩死你,我覺得不太值。
要是我,我寧願不要這個錢,諒解個毛
被打了 東西被搶了 你還諒解? 別聽他們亂說 你就不簽字 並且讓他賠償你所有損失


如果你想為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而徵罰一下歹徒,就不要諒解了,個人認為這種故意犯罪實在沒什麼可讓人諒解的因素,即便是未成年!!而且,損失的那些折算成RMB,應該對題主來說,沒造成什麼經濟上的困境。應該是心理上的傷害更大吧?——當然這些都是個人推測。

如果你想就事論事,自己的眼前利益最大化,不妨把所有的經濟損失,誤工費,再加上合理的精神損失補償,全部要求都提出來。——現在是他們來求你,不是麼?

題主是女生?摸摸頭~~
關於你說的簽字;我覺得還是簽了吧。相當於對於他們就是兩年左右的教訓。

一;你不簽諒解書對他們量刑上面沒有任何減少的作用,你簽字了他們在通過關係和金錢可以在量刑上有所減少,但是都是三年以上的而且不得取保候審。說不定你們這個樣子是兩年左右就出來了。

二;賠償你還是讓你的律師和當事人家裡去談,說你可以簽字但是必須得到所有的賠償。(雖然有點變味,但是這個是最直接的,對方希望獲得你的簽字諒解書)三;賠償標準不曉得,但是你的全額應該沒有一點點問題,對方也會和你談的(只要簽字啥都好說)四;你也不希望過幾天就去法院吧,就算了吧,一切就那樣過去吧。萬一自己遇到了;a;自認倒黴,但是不要和他們在你估計打不過的時候幹。b;盡量答應,看準時機能在跑的地方必須跑。錯過了地方就不好辦了。c;盡量不要大晚上的獨自遊盪~~~除非那邊都是大排檔和燒烤~~~~(我同學喫燒烤也被打的不輕)d;大晚上的一個人走在路上不要和sb一樣的戴個耳機和拿著手機玩!!!不過現在治安好多啦,沒有那麼多不過還是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大家出門在外的都不容易,都多多留個心眼---------------來自一個曾經被利用參加搶劫過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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