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壞人是坐牢而不是用性命補償?

為什麼《死亡筆記》裡面想要制裁壞人卻還被當成壞人?為什麼壞人害死自己的親人後,要用複雜手段獲得證據,才能判刑?而且判了刑卻依舊在監獄裡面生活,而我們卻又花人力物力財力,並承受著親人離世的痛苦?


這就是現代文明社會和茹毛飲血社會的區別

而且你忽略了很重要的一個問題

沒人能永遠100%的確認確定,你要殺的就是真的罪犯

關於監獄裡生活,就牽涉到所謂人權的問題了,你能剝奪自由權,但不能隨意剝奪生命權


如果你是追求正義得到伸張而不是復仇的話,咱們可以坐下來談法律,否則可以私力救濟。

而要實現正義,程序正義比結果正義更重要,因為當你的親人被壞人殺死的時候,別人的無辜親人不希望被當替死鬼。沒有實體法,何談犯罪和刑罰相匹配呢?沒有程序法,何談嫌疑人被公正審判呢? 很有有可能有錢有權的壞人被偏袒啊,沒有成文法,你怎麼保證你或你親人不陷入隨時被逮捕、被關押和被處決的恐怖之中呢?沒有證據,你怎麼能知道你要押送刑場的人是真正的壞人呢?
當你什麼都沒幹就被一蝙蝠俠私刑了結的時候就明白了。
現在還沒有達到超高的文明程度,因此只能採用強制手段。
為了避免自己也成為壞人


如果沒有法律制約,你現在發表個提問都是危險的!
因為只有法律才能定義「壞人」
就像呼吸用鼻不用口一樣,衛生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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