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看到太多的未成年人犯罪了。这几天办的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一帮15、6岁的小家伙,有些被抓不止一次了,警方却只能抓住教育教育然后放人,家长也管不住自己的小孩。14、16、18的杠子我觉得应该各往下两年算。

谢邀

作为一名警察,我在一定程度上是支持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处罚在现有基础上加重的。之前也在基层呆过,接触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有的是屡教不改,但是只是因为年龄不够,相同的犯案标准下,处罚轻了许多。而且现在青少年的犯案率也较高,有的青少年仗著自己年龄不够,更是肆无忌惮。

而且有的案件,发生在青少年之间,案件甚至达到了治安拘留的程度,但最后也只能以教育为主,根本不起作用。使得这对受害的青少年不公平。

这是一起抢劫强奸(轮奸)杀人抛尸案件的四个犯罪嫌疑人。他们的手段恶劣,令人发指,将一对新婚夫妻,抢劫,并对女受害者进行轮奸,随后杀人抛尸。四个同样都是主犯,三个没有打码的是成年人,被判处死刑。而打码的因为未成年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很简单啊,青少年犯罪,受害人很多也是青少年啊,保护了犯罪的青少年,受害人的权益谁保护?

但是我国的刑法就这么规定,而且在网路上面广泛传播未满14不入刑事,很多青少年人在网路知道了这个,犯罪更加猖狂,无所顾忌


类比成人就好了嘛,为啥要加重?其实还是成年标准不合适,我一直觉得十岁,十三岁,十六岁就可以。


重罚不至于,但是我感觉年龄可以调低,现在的娃成熟的早,很多都是明知自己年纪小故意去搞事,有时候也挺无奈的,不过我碰到的最多也就是打架斗殴和盗窃的,其他的暂时没处理过,,,,,
个人认为应该加重。现在社会开放,网路风气等等各种因素,催化著现在小朋友们一个个都早熟的很,生理年纪和心理年纪往往不成正比。现有刑法规定的犯罪年限,已经过多的成为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保护伞,失去了法律本身的意义。
必须降低年龄,而且孩子无法承担一些法律责由监护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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