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是太原理工大學的一名大二在校學生,在這次期末的古代漢語(三)考試中因為粗心大意帶了一個關機狀態的手機,在監考老師進入檢查時才發現了自己的違紀行為,立即舉手報告並做了情況說明。 孩子是一個自律性非常強的學生,有正確的三觀,在進入大學的每次考試中更是以年級第一的成績出現,主觀上不存在作弊的動機。其次,孩子帶進考場的除了一部關機的手機外沒有任何的通訊設備,客觀上不存在作弊的行為。學校對於違紀事件有三種處罰決定,分別是:警告、記過、開除。我的孩子不幸的被接受了第二種處罰,即本科成績計零,取消一年內的評獎評優,延遲入黨…………這樣的結果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學院的院長也說了,孩子的行為性質清楚,不屬於作弊行為,應該是粗心大意造成的結果。這顯然不應該被開除。但孩子主動舉手報告說明情況不應該被從輕處罰嗎?


和品學兼優無關,只要手機帶進考場不管是否關機都算作弊。只有在沒發試卷的情況下可能容忍。題目描述沒說清楚,在我看,只要試卷下來了,無論怎麼樣,已經觸犯到作弊而不是違紀了。

這個粗心大意的結果非常嚴重,還好只是個期末,要是個國考,你試試看。

如果真是無意中帶入了關機的手機,而且考試已經開始了,只要沒人發現就不要報告了,只要發現了就會當成作弊走流程。這叫公平。


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謝邀!

首先我對學生家長說,請不要把自己的是非標準來測度學校的規矩。你認為沒有作弊,無意之舉,沒有作弊動機,但學校認為只要將手機帶入考場,作弊就成立了。學校一定是在很早就告訴學生考試規矩,不能攜帶手機入場。學生的失誤,是不是受家長觀點的影響而放鬆了對自已嚴格要求所致?

再說,學生既然違反了紀律,就必須接受處罰,這才是公平的。學生品學兼優,更應該遵守規矩。如果不守規則,即使獲得"優"的稱號,也會被人質疑其真實性。不能說因為曾經他成績好表現好就免於處罰。如果不處罰此學生,那學校有什麼理由處罰另外的學生。

如果是國家級考試,比如髙考,研究生入學考試等,發生同樣的事情,可能處罰起來還要嚴重一些。如幾年內不得報考,各科成績記零分,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等等,如果更嚴重的作弊,還可能受到刑事處罰,如拘留、坐監。

學生記過處分是一個處分級別,屬於中等強度水平,比它輕的有警告、嚴重警告;比它重的有勒令退學、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學生經過處罰,既是教育當事學生,也是向其他學生警示,教育全體學生。學生以後改正錯誤,吸取教訓,走上社會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影響的。

最後,勸家長不要再糾結該不該處罰,處罰重不重了,學校是愛護學生的,當然不會放縱學生。家長應該做的是從大局出發,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規則,從此更加努力!


1.你是他媽,你覺得沒有未必真的沒有

2.你怎麼證明他在巡場之前沒有抄,或者本來想抄的但是臨時放棄?

3.延遲入黨也就意味著是預備黨員,那可以說他在入黨上沒有任何損失

4.制度就是制度


無規矩不成方圓,既然有規定,那麼只能遵循。孕期的我想上廁所,很急的那種,然後路上開車超速百分之十七,記三分罰兩百。我媽說,你就和他們說你情況特殊。但是換句話說,情況特殊不代表沒有潛在的危險,真出了事情,孕婦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嗎?錯就是錯,哪有那麼多借口。其實就是吃一塹長一智,這個時候犯錯總比以後大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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