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先富帶動後富是國家層面的,具體表現是財富溢出效應。打到了地主半個世紀了,農民也沒富起來。李嘉誠的義務就是遵紀守法


對於富人來說,有平等就沒有公平;

對於窮人來說,有公平就沒有平等;

所謂先富帶動後富,就是公平與平等之間讓兩者取得平衡,這樣的權力無論是立場還是功能上,都應該是歸於政府(任何一方擁有權力都會使天平盡量傾斜於自己一方,平等的極端案例就是「WG」,公平的極端案例就是「貧富差距」)

李嘉誠先生作為富人階層的代表,只有一個目的——「鞏固自身的利益」,這是非常理性下的選擇,但這個社會的蛋糕就只有這麼多,有地主自然會有窮人,所以作為政府就必須通過幹預來進行社會財富再分配,否則財閥的壯大也會對政府的控制發生挑戰

因此,在分析現實問題時,千萬不要用道德去衡量,應該考慮那項權力應該交由哪一方纔能有效解決問題。而今天的貧富差距問題,並不是政府和富人之間的矛盾,而是中央與既得利益官僚集團的矛盾。


如果你的義務是解作moral duties 的話,那麼應該討論不完

先富必然帶動後富,不存在義務不義務

一個千億富豪李嘉誠,帶出了幾十個十億富豪老總,又帶出幾百個億萬富豪副總,有帶出幾萬個千萬富豪經理,以及幾十萬個百萬富豪員工。

如果,在李嘉誠年青的時候就按死他,那麼估計全國都和他一樣還在喝西北風呢


義務是法律範疇,中國沒先帶後的法律。


李嘉誠的義務就是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怎麼利用稅款幫助窮人就是政府的事了。


都是富人了,誰去當窮人呢


沒有,只有政府纔有。因為我們給政府納稅了,如果造成嚴重的貧富差距,政府肯定是有責任的。要想完全沒有貧富差距是不可能的,所以怎樣使貧富差距不至於太大,又能調動人們的積極性使得社會總財富增加這就要考驗政府的施政能力了。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