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來了一個年輕人開房,收了一天房費和押金,第二天退房時間前客人沒出來,詢問之後客人說繼續住,我提示客人2點出來辦理手續。後來等了一個下午,客人沒出來,去敲門也沒聲音,打開門沒人,不知道客人什麼時候偷偷跑了。通過訂房知道電話,第一遍打過去,客人含糊說很晚很晚才會回來,我問大概什麼時間,他說很晚,我說交班時間到了,麻煩你微信通過一下轉賬過來。等了一會沒反應,再打過去沒接,用我私人手機打電話也不接發簡訊也沒回。雖然按照規定,我值班我賠錢。但是我知道對方身份證信息還有電話,覺得不給他一點懲罰心裡不甘心。


前面幾個回答已經沒錯了。何況這個問題很簡單的,一般情況下入住一晚上起碼收取一個晚上的房費外加起碼半(一)天房租等值的金額作為押金,可以多收不可少收。超過兩點到點退房,打電話催退的時候確認續住還是退房,並告知費用的收取。在入住的時候告知清楚最晚退房時間。過了半天后需要打電話房間同時也要查房。如果房間沒有行李就房間退出來,賬單加入半天房租後操作待結(已退未結)再原來的房間做預定,他回來就取消預訂恢復原來客單把半天房租沖賬即可(記得交班)。知道他跑了就直接結賬,一晚房費外加半天房租。如果是第二個晚上要過夜申,再未過夜申前把房間退出來操作已退未結再過夜申,否則第二天的房租人家沒住你怎麼收錢,老闆要罰你錢也是正常的。夜申過後交班讓第二天的同事再處理,收不到一晚上的房費也要收半天的房費。

你按照正常流程操作,客人還有押金在你這裡,按照延遲退房程序應該也差不多了。

客人的確下午就出去了,沒有回來,第二個晚上沒有住吧?不存在多大的價格差異啊。而且客人也沒有第二天的房卡,他出去了就進不來了。

所以不知道你或者你領導認為的具體糾結的問題在哪裡?

謝邀

住房押金=房價*2倍房費*房數*天數(當然也會有其他演算法)

之所以收取2倍房費,就是為了遏制跑單行為的對策和可掛賬的便利。

題主需要注意的是14:00-18:00期間是加收半日房費的時間,客人14:00並未辦理續住業務,應在18:00前再次聯繫客人催繳押金:

首先是往房間撥打電話,如未接,應及時安排查看房態,確認房間是否物品。同時撥打客人手機聯繫,催繳押金。

其次房間沒有行李,客人不接電話,可申請直接退房,追加半日房費,結賬。如房間有大件行李,客人即使不接電話也不能退房,要在之後繼續電話客人確認。

最後刷預授權最方便,極端情況時可多完成預授金額的15%。

希望能幫到你。


謝邀。二樓說的正理。還有你這個案例看不大明白?收了一天房費跟押金,退房時間到,客人到需要續費時間沒到前台辦理,發現跑了,不是應該做退房處理了?這樣子差生了什麼費用?半日租?不是有押金嗎?


估計是沒和同事溝通好,無行李房和少行李房是酒店很常見的情況。有多種應對辦法,建議找領導溝通,不要傻傻的自己一個人扛。

同樓上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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