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化批量生產的一件衣服而已,如果不是寫了對方的名字,或者是設計師定製的地球上唯一的一件,就安心接著穿。

要不然,接過吻的嘴巴,還要麼?


當成普通的衣服穿


我分手後,喜歡的就留著,不喜歡的就扔了,或者給我家狗子墊狗窩了。


捐了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一件衣服而已嘛

放下了可穿可不穿

放不下就束之高閣

恨難平就改成狗狗裝


窮,

穿。


以前略帶病嬌屬性的我,應該會選擇找一個地方鄭重其事的的放起來,還要表現得很心碎以祭奠我死去的愛情。

現在?應該就是看喜不喜歡那件衣服了吧!喜歡就留著(像其他幾位回答說的那樣,一件衣服而已),不喜歡就像很多我不喜歡了的衣服一樣壓箱底,可能很久之後就忘記了叭。


瀉藥~

1,收起來

2,當普通衣服

3,扔了

4,其他處理

不管是哪一種處理,其實,決定的因素都是分手的原因和方式

如果是被綠了,恨對方到死,你還會選擇收起來么,估計得燒了吧~

所以,無論是哪一種處理方式,都由決定你們分手的原因所決定


穿唄,還擔心穿著燒身子嘛?我反正能穿就穿,而且就算分手了,也算是一個紀念,沒必要把這個東西看的那麼重,如果老是睹物思人的話,就丟了叭,沒什麼大不了的。


從來不扔交往時得到的東西,就沒亂扔的習慣,就算恨的是人,跟東西沒關係啊,初戀男友是個魂淡,但是他送的小熊很可愛啊,我媽後來嫌我東西多把小熊扔了我還和她吵了一架呢.初戀男友知道後感動的不行以為我對他還有感覺

可實際上

你是你,熊是熊

大兄呆,我幹嘛要跟禮物過不去


這個問題就像我前任跟我分手後還用著我們當初一起換的頭像一樣,他只是習慣了懶得換而已,沒有什麼特殊含義等等,而且也不在乎,

已經分開一年多了

時間,會消磨一切,也會消磨掉當初你對他的喜歡還有消磨掉心裡腦子裡所存在的對於一個人的感覺和留戀

沒有什麼必要做特殊處理,不然就壓箱底好啦,再者捐了嘛。


1.閑魚

2.送人

3.扔垃圾

4.燒掉

5.撕了擦地板


謝謝邀請

喜歡繼續穿,不喜歡不穿

和其他衣服沒區別

花錢自己買的,為什麼因為分手就不穿了,錢是自己的啊


如果你還是看這些東西看得重要,就只能說你沒有從這樣的困境裡面走出來。

送你一首詩: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不把情感和各種紛擾放進去,

它不過是一件用布製成的衣服,

哪來那麼多的講究?

講究的,就只有自己的心。


我還在想這個問題,提了分手,哭的撕心裂肺,他說好羨慕你們女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情侶衣是我買的,他嫌棄便宜質量不好,在我的面前沒有穿過,身份證丟了,穿著情侶裝照了身份證,想著這身份證要陪我一輩子,照片上的衣服是情侶裝。沒想到分手了,我是不是還要假裝身份證丟失重新穿個衣服去拍。


有時候衣櫃的底層需要墊一件衣服,有時候地上的小污漬需要一塊抹布


便宜的都扔了,貴的還穿著。

反正老死不相往來了,不愛之後一件衣服它真的只是一件衣服,沒有太多意義賦予給它。


思考了一下

不是說好去年的衣服已經配不上今年的氣質了么?


在你沒有走出來之前

如果不捨得扔掉就放起來

放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


我給我媽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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