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與捨身取義以及捐髓獻血死後器官捐贈有抵觸嗎 ?
求大神解答 !!謝謝
你覺得你傷害自己的身體,熬夜,吃垃圾食品,打遊戲,玩手機等,有想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嗎?
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是告訴我們我們不是只為自己一個人而活,我們身上還有沉甸甸的責任,還有父母的期望,負重而行。不可自暴自棄
而至於捐不捐器官,完全是個人選擇,無需冠以任何理由。畢竟人都死了,還能說不敢損傷?
瀉藥,想說的如題主名字開頭二字
並無抵觸。「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告誡我們愛護自己的軀體,不讓父母操心傷心,這也是盡"孝」的方式之一。要注意的是「毀傷」的範疇。捨身取義也是一種「孝」正所謂「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捨身取義正是立身的表現之一,非大丈夫不能為也,這是大孝,揚名後世,以顯父母。至於死後身體器官捐贈,更不屬於「毀傷」範疇,不要把「毀傷」和「孝」狹隘化,遠孝孝於千古!
有抵觸,畢竟獻血和器官捐獻都違背了上述內容。
那麼問題來了,假如有一天我們自己需要別人幫忙獻血、需要骨髓移植甚至需要換腎的情況下是希望社會幫助自己還是絕望的離去。說完了嚴肅的話題我們說些輕鬆的內容。
古代之所以這麼說其實時為了勸解孩子不要鬥毆大家,出門在外要保護好自己。不妨再把腦洞開大一點就是父母其實是需要兒女贍養的,如果你把身體弄壞了那麼他們辛辛苦苦存起來的養老保障金怎麼辦?
你聽,古代這些話往往都是對立的:
近水樓台先得月;兔子不吃窩邊草
百善孝為先,後面又加了一句:無後為大!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無論是獻血還是捐骨髓亦或是捐獻器官其實本質上都是自願的,活著死了都想為社會主義的和諧做貢獻。
時代不同,觀念不同,不可同日而語。
沒有。因為我從來不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絕對真理。如果承認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那麼他捐獻自己的器官,只能由他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