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心理諮詢師患有心理疾病(後來患上),但卻沒有表露(常人難以察覺),仍舊給他人在自己擅長的心理領域做心理輔導,那麼心理健康的標準是從主觀上定製的嗎?

如下定義:

幻覺是看到常人及客觀世界看不到的東西。

妄想是不基於客觀世界之上而有的想法。

(補充:但是我們對客觀世界的了解並不全面甚至極其的少那又如何將幻覺的妄想加以如此定義?)


Assuming that人的心理狀態為一個彈簧阻尼振子(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

其振動微分方程為:

求解方程得到固有頻率:

和阻尼比:

(1) 臨界阻尼狀態:ζ=1;

(2) 過阻尼狀態:ζ&>1;

(3) 欠阻尼狀態:0&

在此定義心理健康為欠阻尼系統,心理不健康為過阻尼系統。

欠阻尼狀態下,系統以下圖頻率作往複振動。


這的確是個十分複雜的問題,只能試著回答一下,順便幫助自己思考。

健康,指的是人的一種狀態,心理的或身體的。然而究竟什麼樣的一種狀態是健康呢?如何清晰地定義它呢?的確不是個簡單的問題。

我們通常在專業上對心理健康的理解大致包括這麼幾層意思:

1、有沒有主觀痛苦感受,也就是本人是不是因為某種心理衝突感覺痛苦不適。感覺不到痛苦通常有兩種結果,一種是這個人心理狀態很好,還有一種可能是這個人精神異常,也就是說基本的心理功能嚴重紊亂和破碎。

2、問題和癥狀的持續時間。即便一個人有心理痛苦或者行為上的一些問題,也不能簡單認為一個人心理不健康,因為人的心理狀態本身就是活動的,出現一些起伏很正常,而只有當問題持續或者反覆出現才認為是疾病,說明這個人的某些心理功能可能失效了。

3、第三還要考慮現實的因素,就是所謂社會功能,心理衝突對現實生活的影響有多大。有的人可能內心很痛苦,但承受力很好,即便伴隨長期痛苦也不影響生活學習工作人際等等,也不能說這樣的人就一定心理不健康。

4. 此外還要考慮心理的衝突與現實刺激的聯繫。有沒有現實的原因導致心理衝突,現實的刺激與心理衝突聯繫緊不緊密,心理反映是不是與現實刺激的強度相匹配?

5.還需要考慮精神是否正常,認知、情感、意志行為活動之間是不是和諧統一和具有一致性,主觀世界是否與客觀世界相統一等等。

6.上面主要是排除和鑒別一個人有沒有心理的或精神的障礙,具體的指標會很具體在這裡只是簡略描述一下。但是不是說一個人沒有什麼心理的衝突和癥狀就意味著這個人健康?之前還有亞健康的概念,亞健康是不是健康?所以理想的健康好意味著一個人的內心積極向上,潛力得到充分挖掘,能力得到充分發揮等等……

因此健康是個很複雜的概念,有廣義有俠義,判斷健康的依據一定是主觀評價和客觀評價的結合,還要有歷史的發展的觀點融合其中……我們通常都是從臨床心理學的角度進行心理健康的定義和標準,簡單來說就是「沒病」就是健康。但這如果是對一個心理諮詢師來說,要求是不夠的。

就好像我們平常人的狀態基本是健康的,因為我們沒生病。但如果我們是健身教練,飛行員這種專業人士,對身體狀態的要求就不只是沒病就行。心理諮詢師也是這個意思。

目前這個行業的現狀的確不好,不少心理諮詢師可能連基本的心理健康都做不到,圈內經常遇到一些諮詢師自己都神叨叨的,別說有什麼真正的能力去幫助別人了。行業內部也一直在呼籲心理諮詢師要保證自己的健康,提升自己的心理能力,但目前的監管不足等問題,諮詢師自己健不健康,有沒有足夠的能力幹這一行,就只有天知道了。好的諮詢師會去覺察自己這部分,認清自己,不少半吊子諮詢師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病沒病,照樣一頭扎進行業里,所以心理諮詢師行業目前現狀就是魚龍混雜,混水摸魚。

整個行業缺乏監管,因此客觀標準是缺失的,主觀標準就只能從業者自己憑良心了,其實有時候也不光是憑良心,因為心理疾病這個東西,有時候自己也感覺不到,以為自己很牛逼,但其實是個大傻逼,這樣的人不少,心理諮詢師隊伍里一樣。


在大數據的基礎上,做的客觀標準。

至於界定是否符合某項標準,以及該感受的反應程度等需要諮詢師結合具體癥狀和經驗做評價。


心理健康是客觀的,由社會人群所認為的正常心理狀態而存在。但是每個人所擁有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其他心裡狀態而決定個人的心理健康。


既有主觀又有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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