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吧,畢竟是別人的私生活又不是我們的,而且明星是明星跟我們沒有任何交集


明星也是人啊 隱私權這個。。


什麼才算私生活?


媒體與明星有著互惠互利的關係,只要不過分就行

分情況吧

如果確實是公眾場合的公開行程里的一些「非公開事情」,那我個人覺得是不應該譴責的,因為那樣的話媒體就只是把事情更全面的告訴了我們

但如果是純私人行程(非自己買yxh炒作的那種),我覺得那就算得上是「狗仔」行為了吧,那我覺得是該譴責的,無論那個明星做的是好事還是壞事。因為那也算是個人隱私了吧,明星也是需要自己私生活的,24小時全在鏡頭下怕不是會瘋叭hhhhh(反正我心理素質就不行,如果是我,我絕對要「爆炸」)

以上是就事論事的說法,但就我個人而言,我反正是如果有人爆了,我吃瓜吃得蠻開心的哈哈哈哈哈哈


給他們點自由吧


尊重別人的隱私。可以換位思考,明星也是人,如果有人去曝光你的隱私,是什麼心情


應該受到譴責


我覺得曝光人隱私是很低的行為,不管這個人是不是明星。各個國家對這種媒體和記者都沒什麼好稱呼。


是要受到譴責的

這不是是不是明星私生活混亂受譴責的問題

換做一個普通人,在做了道德淪喪的事之後身邊的人也一定會譴責他(她)吧,所以說明星只不過譴責的人更多而已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能給你一個非常絕對的答案,所以我把我自己的看法出來僅供你參考。

1 明星是不是普通人?從資源、收入、人際關係上面來看,真的不算,因為他們擁有高收入、寬廣的人際關係等等,例如網路上正火的「運動員」一樣,一個每月3000元的職場小白、家庭背景、社會關係非常普通的人有能力曝光他嗎?不可能,可能剛剛發出去不過三十秒就會被刪除,同時還會面臨起訴、網路暴力等等,那這種事算是明星的私生活嗎?算啊,那曝光他應該嗎?

2明星是不是普通人?他們也有情緒會哭會笑也難過,他們也喜歡美食、旅行,他們也是普通人,他們也有自己的生活圈,如果今天和某位好朋友吃個飯穿了一件不好看的衣服就說不尊重朋友然後被曝光,然後怎樣怎樣譴責別人,讓明星承受網路暴力,也不應該吧。


明星屬於公共人物。如果是在非公共場合做出有損公共利益,或者事關公眾興趣的事情,可以進行報道。

身為明星要讓度一些隱私權滿足觀眾的窺私慾,我們譴責的那些媒體是為了吸引眼球毫無下限的媒體。


看情況,敗壞社會風氣的就該好好曝光,殺雞儆猴


謝邀。明星也是人,他也是個普通人,只是職業是明星,(只是舉個例子,沒有嘲的意思)如果你的私生活被曝光出去,想必你也會不開心也會氣憤,就像在酒店的時候,無故被人偷拍的感覺差不多,如果是無關重要的當然沒關係,但如果太嚴重,我想應該有追究的權利


自古就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媒體為了搶先曝光率,明星為了出名


我好矛盾,我好喜歡看,可是確實不應該。


該,明星也是人,這屬於個人隱私了


該啊!職業和生活還是應該分開的


取決於這個明星會不會說


既然選擇做明星就要有這種意識,畢竟會比一般人有更差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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