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NBA記者Ramona Shelburne報道,多位消息人士透露,在當地時間周五晚上科懷-倫納德選擇加盟快船的2個小時前,他的陣營要求湖人推遲安東尼-戴維斯的交易直到當地時間周六或周日。

根據Ramona報道,倫納德的陣營對此沒有給出任何理由。

根據此前的報道,倫納德將與快船簽下4年1.42億美元的頂薪合同,並成功招募保羅-喬治一同加盟快船。

倫納德在北京時間7月1日在洛杉磯與湖人和快船完成會面,並在7月3日飛到多倫多與猛龍完成會面。根據Cris Carter報道,倫納德陣營對於保密非常看重,外界很難得到關於會面的具體信息。

根據此前的報道,假如倫納德在當地時間周六0點(凍結期結束後)仍未做出決定,鵜鶘、老鷹和奇才打算配合湖人,延遲達成戴維斯的交易。因為湖人騰出頂薪空間的前提是先與倫納德達成合同,再完成交易;反之,則不會擁有頂薪空間,無法簽下倫納德。

在決定加盟快船前,倫納德陣營要求湖人推遲戴維斯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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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幾點供參考

  • 在 NBA 里球員的話語權一直都比北美其他幾個大職業體育聯盟大。

經典的故事,有 1964 年全明星賽前,球員工會主席 Tom Heinsohn 帶球員現場罷賽,半個小時後雙方達成君子協定,才開始比賽。球員要得也不是更高工資,而是養老金計劃。賽季結束後 NBA 也正式開啟了養老金計劃。能這樣逼聯盟就範,而且關注的是其他體育項目還來不及關注的福利問題,可見 NBA 球員的話語權更高。在當時 NBA 球員的工資佔去聯盟收入的四成,相比一下,職棒大聯盟只有兩成收入在球員工資上。

核心還是因為籃球的總球員數少,明星球員能改變一個球隊的命運,決定了他們的話語權。所以明星球員向大城市總收入更高的大球會轉,一直是聯盟的趨勢。只是以前這個矛盾不突出。直到 1980 年代後。

  • 現在的情況從根本上說是緣自斯特恩為 NBA 打造的巨星文化

斯特恩對現代 NBA 的商業品牌打造居功至偉。其核心就是打巨星牌,把 NBA的文化意義,開始從球隊的成功,轉向球員的個人成功。

這說事現在看是說著容易,在當時還是非常有挑戰性的,因為你畢竟是要把一推黑人球員做為偶像推向美國主流社會。(你想一下如果你跟人說我的商業夢想是讓美國白人女中學生房間牆上貼著一堆黑人照片,普通白人會是什麼反應)

83 年的勞資談判,就是斯特恩當年作為聯盟律師時的傑作。

1983 年勞資談判後,球員收入按比例與聯盟分成。

斯特恩敢讓聯盟做出妥協,給球員分成(更高工資),留出軟工資帽給明星球員(更高工資),賭的是明星球員的出現,會讓聯盟價值快速升值,這樣球隊一時的營收,就是有虧空,也都不再是問題。(勇士隊老闆 Joe Lacob 就曾提過 NBA 球隊的升值速度是他選擇買下勇士隊的重要原因)

當然斯特恩賭對了。NBA 球隊市值的增長也證明了這一點。尤其是在國際化上,以巨星為中心的籃球更適合國際化(再加上籃球本身就是北美幾大職業體育中最國際化的)。這件事也在這裡吵成這樣,也是從另一面證明了 NBA 國際化的成功,巨星的影響力之大。

但是這樣做的結果,當然就是巨星球員和聯盟的矛盾越來越大。

其實核心的矛盾就在:巨星為整個聯盟掙錢,但巨星的工資只有一家球隊出。巨星拿得少,他們覺得虧,球隊出太多,就覺得便宜其他球隊了。

這個問題其實在 1990 年代就爆發了,就是 1990 年代的幾次勞資談判。1998 年的勞資談判時,球員工會 19 人中有近一半是一個經紀人,David Falk。後面的矛盾自然是 Falk 所代理的超級巨星和聯盟的矛盾。但是最後斯特恩很聰明,他利用巨星球員和普通球員的矛盾瓦解球員工會,把普通球員聯合到聯盟一方,把巨星的要求(就是取消奢侈稅和頂薪)給壓回去了。可以說在這之後,在勞資談判中聯盟一直佔據主動。

當然那時候估計誰也沒想過巨星的力量會以現在這個樣子來改變聯盟。

  • 題主問題的直接原因,顯現了嘻哈文化對 NBA 的影響

這個問題,當然是斯特恩時代也有了。不過那時嘻哈文化初入 NBA,表現還比較簡單,主要是在形像上,行為態度上。這種事,用點鐵腕兒,也就搞定了。比如像球褲長度這樣的著裝規則。(但既使如此,艾弗森的歷史地位也遠比他的表面戰績要高)

真正深刻的,是嘻哈文化里的那種更深層次的,花了更長時間滲透進來的,可以巔覆既有的商業規則的理念。

一個是不再為別人打工,而是為自己打工:比如要成立自己的文化產業公司,給自己更高的話語權,參與到更高一級的商業運作中,強行升級操作。一個是無視傳統的一些限制,比如跨公司藝人的直接合作,在傳統的文化產業是很難的,因為所謂的版權啊許可啊,律師一來大家都望而卻步,但是很多嘻哈藝人根本不在乎,客串合作顯得很隨便,剩下的律師你們頭疼去吧。畢竟第一次做是破了規矩,做兩次就是慣例了。

因為有了嘻哈產業的成功做指引,NBA 拾起來這些想法並不難。這個趨勢在 NBA 里冒頭,從老詹開始,也變得越來越明顯了。如今的阿杜,還有倫納德,只不過一次又一次的證明了這個趨勢。(題目中問的「倫納德陣營要求湖人推遲戴維斯的交易」,在以前就是一種強行升級操作。但到現在,已然不稀奇了。)

我不知道如果斯特恩現在還是總裁會怎麼做,但我懷疑他也不會做得更好。畢竟新時代要有新的解決方法。

  • 最後,贏家和輸家都是相對的

前面說了,1983 年勞資談判後,球員收入按比例與聯盟分成。

所以現在用簡單的資方勞方來形容雙方,不太合適了。因為這個抽成關係,現在的 NBA,還有 NFL 什麼的,其實球員和球員是聯盟的共同所有者。矛盾是資本家內部矛盾。大球會,小球會,球星,普通球員,等等。

如今的 NBA,球員和聯盟在一條船上。NBA 如果能創造更多價值,帶來更多收入,那大家都是贏家,如果沒人看了,那最終大家都是輸家。


nba規定簽約自由球員不能突破工資帽,但是交易球員可以。因此湖人想頂薪簽倫納德的話,必須先簽倫納德再交易濃眉。倫納德讓湖人推遲交易,意味著湖人當時還有可能贏。

倫納德沒有簽約快船之前,湖人不推遲交易,哪來的空間頂薪簽人啊。。。倫納德存著快船搞不來喬治就頂薪去湖人的心思,這樣操作不是再正常不過么?還是湖人自信的覺得自己魅力無限大,不給頂薪也能簽倫納德?

你們眼裡運籌帷幄不要臉的倫納德為了拖延湖人交易無所不用其極,結果就拖延了兩個小時?長點腦子行么


說實話,作為球迷來看,這樣的操作確實有失風度,但是從成年人的利害得失來看,這操作簡直是神級技術,完美!

自由市場開啟前,倫納德已經聯繫了杜蘭特一起去快船打球,杜蘭特不願意,去了籃網;之後又聯繫了巴特勒,結果巴特勒去了熱火,期間一直拖著湖人,眼看著自由市場的球員都簽的差不多了,我都以為湖人差不多穩操勝券了,結果今天來了這麼一出,期間竟然還拖著湖人延遲戴維斯的交易,從球迷的角度來說這有點不近人情,畢竟在一個聯盟打球,30支球隊也就那麼3、400人,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這麼干太過分了,更何況你還讓對手延遲交易戴維斯,這就過分了。

但是另外一個角度呢?NBA里球員把這當成一樁生意,從利害得失角度來說,這樁交易簡直是神級的,我自身利益最大化了,團隊成員也是很厲害的,也拖住了其中一個對手補強(湖人),讓另外一名對手削弱了(雷霆),這交易沒話說,只要是中立球迷來看絕對的好操作,我服了。


更新一下,我補充個小知識,2010年詹姆斯進入自由市場,和5個下家見面之後,5天之後才做出選擇,熱火是最後的大贏家,其他幾個候選人等了之後,也沒能得到詹姆斯,我可沒聽說那時候有人說詹姆斯故意拖其他幾支球隊,說倫納德拖延,保密的,說實話,倫納德這些都是詹姆斯玩剩下的,我沒覺得詹姆斯做法有啥問題,生涯的十字路口,當然得謹慎再謹慎,再合理不過的事情。

我看不爽的是什麼呢,有些球迷群體,仗著自己人多勢眾,想三人成虎,給對家的球員潑髒水,把一些子虛烏有的事情,編造捏造的事情說成事實,本來競技體育,就應該把勝負留在場上,管理層之間的較量也是從商業角度去衡量誰的手段更加高明,誰的策略更加超前,而有些人,既蠢又壞,對不順自己心意的事情都直接打成陰謀論,打成別人的對自己的迫害,說起來跟這段時間的肖戰粉絲有點像,但凡任何對肖戰不利的東西,那都是別人在迫害,我對於這種飯圈化的思維,飯圈化的做法真是感到十分噁心,競技體育圈不需要這種噁心的飯圈行為。

這不是寫得很清楚嘛,決定前2個小時讓湖人推遲交易,並不是決定加盟快船之後讓湖人推遲交易。

說白了倫納德在做一個非常謹慎的選擇,他肯定是首選加盟快船,但他是有條件加盟的,快船方面也印證了這個說法,在快船得到PG之前,快船一直視倫納德會去湖人組三巨頭。而當快船得到PG,滿足了倫納德的條件,他就毫不猶豫的宣布加盟快船。

但是在快船得到PG之前的2個小時,倫納德也沒決定去快船,讓湖人推遲交易是避免自己少了一條退路。在此告訴一些人,一個聰明謹慎的人,是不會故意減少自己的後路,無論對前景多麼自信,多一個退路,多一個準備,多一個備胎,永遠不是壞事,倫納德讓湖人推遲交易,也就是這個意思,假設快船不願意用巨額的代價引進保羅喬治,倫納德至少還有湖人和猛龍兩個選項。

湖人淪落到當別人的備胎,有些人又不高興了,但誰讓湖人一根筋的去追倫納德呢?當湖人自願做舔狗的時候,能怪誰呢?自由市場一開啟的時候,巴特勒,拉塞爾,布羅格登,米羅蒂奇,肯巴沃克,武切維奇這些人都在,湖人非得做倫納德的舔狗,收益固然最大,風險同樣最大,成年人和青少年最大的不同在於,每件事情要自己做決策,並且自己承擔後果,如果湖人自願當舔狗,當備胎,最後被女神甩,浪費了時間,也還是自己要承擔責任,怪不了誰。


詹姆斯:釣了一個夏天的魚,歷史地位上升了,球迷口碑也上去了,decision都洗白了,襯的自己跟白蓮花一樣,我真特么想都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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