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北京朝陽某小區,孩子被狗撲了,已經是第二次撲孩子了,孩子嚇得差點摔倒。孩子的父親就跟不拴狗繩的主人理論,結果第二天就收到狗主人的一封信:「如果你家孩子怕狗,那就培養她和狗建立友好的關係」。。。強烈建議你讀讀這封信,這邏輯你怎麼看?


背景: 我家有隻金毛,現年5歲。有個孩子,現年三歲。自認愛狗,但不算"愛狗人士"。孩子母乳時,吃不完的母乳是給狗吃的,所以平時戲稱"我家大姑娘"。堅持科學餵養,堅持服從訓練,出門牽繩撿屎。

  1. 僅針對題目這句話來說,狗主人無權要求別人家孩子去與狗培養良好關係。別人沒有義務為你的愛好、寵物、或者家人買單。
  2. 身為主人,有責任確保自己給狗牽繩,撿屎,教好規律,不亂吠叫,不主動妨害到別人的利益,某些烈性狗或者性格比較強勢有攻擊性的還應該配嘴套。這與自己狗多乖,多聽話,多可愛,或者體型大小和品種高低無關。
  3. 在盡到以上責任的基礎上,如果有熊孩子/熊家長來找茬,挑釁,鬧事,才是狗主人可以捍衛"權益"的時候。
  4. 至於孩子和家長這邊,首要責任則是明白互相尊重。尊重別人養狗的個人權利,尊重狗作為一個獨立的生命,用合理的方式對待狗。不惹事,不挑釁,不虐待,不驚嚇狗,未經主人允許不要擅自逗狗。同樣的,自己盡到責任和本分之後,遇到不負責任的對方,才有資格口誅筆伐,甚至採取法律途徑。
  5. 喜歡狗的,培養孩子與狗的關係和正確交往方式; 不喜歡狗的,看到街上行為正常、正當合理養狗遛狗的就避開就好了。
  6. 我們自身不會、也絕不會去教孩子虐待動物。我們很愛我們的狗,願意為其花費與帶孩子相當的人力物力財力,並傾注同等的愛和關懷。但我不會博愛到妄圖拯救世上所有的狗,就像我也不可能去愛世上所有的孩子一樣。我也承認,有些狗很討人厭,有些狗就是莫名的野獸,這就像世上有熊孩子熊家長一個道理。
  7. 一般情況下,當人命與狗命有衝突時,我還是會認為,人命高於狗命,相信這也是大多數正常人的想法。所以愛狗人士們,最好的愛狗方式,就是教好規矩,盡到自己的責任,而不是捧著自己聖母心放任自流。


人類的恐懼來源於未知。

不管小孩,還是大人,對於狗的恐懼,來源於不知道這狗是不是會咬人。

學會和狗建立友好關係有用嗎?

有用,就像你朋友是強姦犯,他肯定不會強姦你,是一個道理。雖然歪,但管用。

但是人不能分辨所有人是不是強姦犯,同樣也不能分辨所有狗會不會咬人。

那麼對狗加深了解,會不會避免恐懼了呢?

不會,因為越是了解,就越會明白,很多因數都會導致狗咬人,而真正導致狗咬到人的,往往並不是狗,而是狗不套牽引繩。

不管你多麼了解狗,你永遠也不能了解狗的背後站著一個什麼,

遛狗不栓繩,就是什麼,請知友們來回答一下。

強烈抵制這些人類中的敗類,不僅嚴重影響他人,甚至還影響更多文明養犬的合格狗主人。

給你寫這封信的人,是一個真正欺善怕惡的人。


強盜邏輯:我不對,但你沒得選,必須接受。

真的很有意思吶,養寵物不影響別人不是寵物主基本的修養么?

我自己也養寵物,很怕影響到別人,別說撲孩子了,看到人湊上去聞聞的習慣都不能有,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小動物,無親無故人家憑什麼遷就你呀?就跟熊孩子的家長似的,只管養不管教,這隻能說明這個狗主人根本就是個自私自利的人


同理可以說,撕破臉皮真不好看,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我吸煙不吸煙和你有半毛錢關係,既然不喜歡煙,那就該培養吸煙的習慣,這就好了。

這理還真沒錯,就是強盜了些許罷了。

我喜歡罵街和你有半毛錢關係,既然不喜歡聽,把狗殺了跟我搞好關係就行了,撕破臉皮真的不好看~


如果女孩怕流氓,...

如果好人怕毒藥... 

如果學生怕挨揍....

如果吃飯怕沙子....

如果學習怕熬夜....


看完了龍飛鳳舞的手寫信,腦海默默浮現兩個字:杠精。

這種人沒必要跟他講道理,建議找物業干預。再發生撲人事件,報警。(報警可能誇張了點,不過口頭嚇唬一下還是可以的。)

是的,我養狗。從旁觀者,知乎眾的角度,我認為培養孩子跟狗建立友好關係,消除畏懼感,是個不錯的主意。

(即便如此,我也絕不主張讓孩子隨便接觸別人家的狗狗,或讓狗狗隨便接觸別人家的孩子。平時有孩子要求摸摸我的狗,我會同意,並在旁邊提供監護。)

如果我的狗撲人,我只有儘快制止,道歉再道歉,挨幾句罵也只有裝孫子,並且以後盡量做好防範。

在自己的狗嚇到了別人孩子的情況下,口口聲聲教導對方「要跟狗建立友好關係」,這就是厚顏無恥。


那如果我兒子怕鱷魚怎麼辦?


問題是狗不同意啊。


怎麼看,報警不好嗎?

百度一下《北京市養犬規定》

狗主人得到居民委員會同意了嗎?狗登記了嗎,辦證了嗎?

管理服務費交了嗎?

標黃的幾條都做到了嗎?

狗主人給你寫封信,就不是撕破臉了?

你就該把信複印了,貼小區公告欄里,下面畫個投票區,支持狗主人的畫個八駿圖,支持你的挑個對勾,讓業主們都來投票評評理。

明明是打個110就能解決的問題,都第二次撲倒你家孩子了,還忍啥?等著人家給你孩子吃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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