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2日電)嘉義市政府吳姓機要人員藉由負責路面整修工程機會,涉嫌收受廠商現金,檢方今天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考量被告手機刪除與廠商的對話訊息,疑湮滅證據,裁定羈押。

嘉義市政府回應,市府員工的廉能與廉政是最基本要求,支持檢方調查釐清真相。現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待調查結果。

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表示,被告吳姓男子雖否認犯行,但依現有證據來看,法官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重罪,有逃亡可能,加上與證人熟識,有串證之虞,以及湮滅證據疑慮,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吳姓被告羈押庭於下午召開,承辦檢察官陳靜慧親自蒞庭,檢方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掌握被告疑收賄不法事證,被告手機還刪除與廠商的LINE對話訊息,顯有湮滅證據之虞。

嘉義地檢署發布新聞指出,廉政署接獲吳姓公務員等人涉貪情資,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後,昨天由專案小組持搜索票至嘉義市政府、吳姓被告辦公室及黃姓被告等廠商住處執行搜索共23處,扣得相關事證,並傳喚吳姓等被告及相關證人共32人。

吳姓被告於民國107年3月辦理退休,108年1月嘉義市政府以機要人員回聘,目前在嘉義市工務處擔任專員、溫姓被告為嘉義市政府約僱人員,在工務處任職,2人長期負責路面整修等工程;另外,被傳喚的黃姓、廖姓等7名被告,則是分別標得工務處路面整修工程的廠商。

檢方、廉政署幹員調查發現,吳姓、溫姓被告藉由承辦路面整修工程等機會,竟涉嫌收受得標廠商交付的新台幣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現金、茶葉、咖啡豆禮盒等賄賂。

嘉義地檢署陳靜慧等檢察官訊問吳姓等被告及相關證人後,除了聲押吳姓被告外,溫姓市府約僱人員及黃姓廠商等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溫姓被告以5萬元交保、黃姓被告以50萬元交保,另廖姓等6名被告分別以2萬元至10萬元交保。(編輯:洪學廣)1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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