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其中國民黨籍老將、立委陳超明等3人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陳超明得知後情緒相當激動,一度在拘留室咆哮,怒吼道:「為什麼要押我?」。裁定指出,陳超明涉犯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大,且他有無收受金錢和他的職務間有無對價關係、他和辦公室主任梁文一之間如何分擔犯罪行為,仍有待檢方持續調查。

陳超明被戴上手銬坐上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圖/翻攝畫面)

裁定指出,經比對監聽譯文、再核對其他共犯之行動、帳冊、銀行交易明細、資金流向,不能排除陳超明職務行為和收受的金錢有對價關係與金錢收受無涉,且陳超明有不實陳述,又擔任立委多年,具有深厚人脈,與證人或共同被告有明顯的上、下隸屬、職務監督及交誼關係。

另外,陳超明應訊時否認犯行,與本案共犯、證人間已有互相配合不據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有串證之虞。法院認為,陳超明涉賄賂金額龐大,若經判決有罪,將面臨重刑,且本案涉案人數眾多,位居要職、有相當財力,蒐證不易,加上犯罪行為期間距今久遠,有諸多事實有待還原,又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陳超明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勾串,具保不能預防串證,因此有裁定羈押禁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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