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游承霖/台北报导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勇警薛定岳,去年8月间,发现男子王耀德违规红灯左转,一路尾随至基隆市新台五路与福三街口时,与王嫌擦撞后,撞上分隔岛送医不治;基隆地院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人于死罪》、《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判处王嫌12年有期徒刑,王嫌上诉二审,声称「在监所内都有念经忏悔回向给薛员」,期盼能从轻量刑,但高等法院法官认为,一审判决已属「中度偏低」量刑,此外,王耀德案发后,仅口头道歉及称有念经忏悔、回向给薛员,并无实质上弥补家属行为,因此驳回上诉,仍维持一审判决。

王耀德拉K完后,骑车途中不断左右摇晃,加上红灯左转,引起薛员注意。(资料照/翻摄画面)

判决指出,24岁男子王耀德,去年8月28日下午4时许,在麦当劳施用完K他命后,无照骑车途经汐止区忠孝东路与秀峰路口时,因违规红灯左转,被薛员发现示警拦查,不料,王嫌却以时速超过80公里的速度狂飙6公里,一路高速蛇行、闯越红灯及逆向行驶。

最终行经基隆市七堵区新台五路二段与福三街口时,突然向左变换车道,当场擦撞薛员机车,导致薛员人车失去平衡倒地并往前滑行,头部撞击分隔岛,造成头部外伤并头骨骨折、双上肢擦、挫伤等伤害,送医抢救后仍于当晚6时18分,因中枢神经性休克宣告不治。王嫌则于当晚9时20分被辖区警方通知到案。

事发当下医护人员拼命替薛员进行CPR。(资料照/翻摄画面)

基隆地院审理时,认为王嫌藐视公权力,视交通法规及其他车辆及行人安全为无物,害国家痛失英才,薛员家属承受丧失亲人之痛,因此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人于死罪》判他10年有期徒刑、另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判处2年6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12年。

王嫌不服判决上诉高等法院主张,本案之所以发生,是薛员从内线追到外线来撞到他的机车,才会滑倒致死,并非他驾驶行为所致;甚至大言不惭表示,薛员家属要求赔偿新台币3千万元,他希望待出狱后再赔偿,另外,他在监所都有念经忏悔回向给薛员,请求从轻量刑。

涉嫌撞死薛元的男子王耀德。(资料照/翻摄画面)

高等法院法官则认为,《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人于死罪》法定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则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王嫌分别被判处10年、2年6月徒刑,应执行12年,已算是中度偏低的量刑,因此并无过重的情形。

另外,法官也认为,王嫌在案发后,并未赔偿薛员家属分文,仅口头道歉以及自称有念经忏悔、回向给薛员,并无实质上弥补家属的行为,认为上诉请求从轻量刑并无根据,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全案仍可上诉。

据悉,薛定岳是警专25期毕业,2008年到汐止派出所服务后,10年来表现优秀,还曾于2014、2016年、2017年获得警局表扬为好人好事代表;薛定岳事发前才刚拍完婚纱照,准备与交往10年的女友步入礼堂,却因取缔王嫌不幸身亡,令人不胜唏嘘。

薛员事发前刚与未婚妻拍完婚纱,未料,却因追车取缔王嫌丧命,令家属悲痛不已。(资料照/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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