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國 108 年 6 月 15 日開始,直到 110 年 6 月 14 日,民眾只要購買符合「一級能效」與「二級能效」標準的「電冰箱」、「冷暖氣機」與「除濕機」,並且在「購買日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就能夠獲得中央政府補助的貨物稅減免,可以退稅的金額自 500 元起跳,最高可達 2,000 元。
更貼心之處在於,國稅局提供了兩種不同方案讓民眾申請退稅,分別有「書面申請」與「網路申請」管道,尤其後者操作相當簡單,不必準備一大堆文件與證件影本,也省去了郵寄信函的麻煩。
更重要的是,無論透過哪一種方式申請,國稅局都會以現金撥款入帳給民眾,不必透過經銷商代領,稱得上實實在在的回饋。
退稅原則「買越大、補越多」
無論消費者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與「除濕機」,基本上都是「買越大、補越多」。
以電冰箱而言,有效內容積小於 200 公升的產品為 500 元,200 公升至 400 公升為 1,200 元,400 公升以上則有 2,000 元。
至於冷暖氣機方面,額定冷氣能力小於 3.6KW 者,可減徵貨物稅 1,600 元,大於 3.6KW 產品則是 2,000 元。
除濕機則與冰箱同樣有三個級距,額定除濕能力每日小於 9 公升者為 500 元、9 公升至 12 公升者為 900 元、12 公升以上產品則為 1,200 元。
貨物稅補助網路申請教學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步驟五】
【步驟六】
【步驟七】
【步驟八】
【步驟九】
【步驟十】
【步驟十一】
【步驟十二】
【步驟十三】
【步驟十四】
【步驟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