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給他發小做民間借貸擔保人,結果發小現在跑沒影兒了,現在那人起訴了,我爸得出庭,會不會有什麼事啊?
本金五萬,利息的話開始三年總共給了三萬六,借錢時間現在六七年了,會不會讓我爸連本帶利還了啊,他的發小現在人找不到生死不知,家裡只有幾塊地和一院爛房子,她母親現在一個人住。大家可以解解惑嗎?拜託了。
會。你爸會有事,會讓你爸連本帶利的還了。
我差點就給人擔保,查詢了下,感覺不行,他不還我就得還,所以沒擔保。
你們請律師吧,不過用處也不是很大,簽過字擔保的,有還款義務,5萬本金,現在應該滾成十幾萬了吧。
不光有事還是大事,借款人跑了那擔保人就得全額償還 ,沒跑。
不過普通擔保好像只有一年時效,你這種情況真有可能從訴訟時效入手進行抗辯,說不定就沒事了,加油吧,具體怎麼樣法官說了算
需具體看借款合同及擔保形式才可確定。
借款合同您父親是否還有原件,需要了解您父親的朋友是否有向債權人還過款,如果因為聯繫不到借款人的話,這個就對您父親不利了。借款五六年時間了,需要了解一下有沒有過訴訟時效,且您父親作為擔保人,也是有保證期間的,需要看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期間是多長時間,擔保期間過了話,您父親可以以擔保期間已過來行使抗辯權。
借錢的跑了,擔保人還啊!
得看情況的,如果是一般擔保的話,目前而言問題不大,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的話,就有問題了。
還錢就是了有什麼事?
這個當然有事了,字是不能瞎簽的。像你這種情況,基本上你爸要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你爸要還錢,還完錢之後,可以向他發小要進行追償。
需要還的,不還就成為失信人,賬戶被凍結,財產被拍賣
不要覺著我說的嚇人,事實卻是如此!
如果真的要你父親承擔擔保責任,那最終也是要你父親去支付借款的,具體還要看證據!
不要隨便給他人擔保,親戚摯友都不行!!
不要隨便給他人擔保,親戚摯友都不行!!
不要隨便給他人擔保,親戚摯友都不行!!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你爸爸肯定是作為被告出庭,如果不存在訴訟時效或擔保期限等問題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替債務人還款。這就是影響。
另外題主並沒有說清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當在保證合同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則為一般保證,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則為連帶責任保證。
那麼這兩種保證有什麼區別呢?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通過訴訟或仲裁主張債務,並進入強制執行程序,而債務人仍不能履行債務,此時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替債務人償還債務。簡單來說,這裡債務的償還有先後順序,債務人清償不了再由一般保證人清償。
而連帶責任保證就沒有這個順序要求了,連帶責任保證人和債務人負有同等的償還責任,債權人可向任意一方要求清償債務。
最後,不管那種保證形式,只要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後,都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所以,盡量不要為親戚摯友擔保,一旦還不了,親戚沒得認,朋友沒得做,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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