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麼辦,繼續生活還是分開離婚


這個問題推送給我真是恰當,我是一個離異者,那就現身說法吧。

我和老婆(前妻),02年到04年的高中同學,04到07的大學同學,09年結婚領證,10年第一個孩子出生,14年第二個孩子出生,17年底離異。

啰嗦完畢,給你剖析一下心理路程。

我對不起前妻,對不起她的原因是因為我沒有她成熟的早,直到離婚後才想明白題主的問題。

高中階段,忙於學業,我們感情溝通也就是是互傳紙條,一起吃飯,一起散步,一起學習,這時候三觀沒有成熟幾乎沒有矛盾。

大學空閑時間增多,接觸加深,慢慢發現兩個人之間的小矛盾,她提過兩次分手,軟磨硬泡挽回,我的觀點是這點小矛盾哪值得分手,結婚後就好了。

婚後,小矛盾慢慢晉級為中矛盾,我的觀點是生完孩子就好,這點小矛盾哪值得分手,生完共同的孩子就好了。

生完第一個孩子,有過一段蜜月期,現在回頭想其實只是孩子佔據了我們大部分閑暇時光,使我們無時間無精力爭吵,孩子上幼兒園後兩人重回老路,中矛盾變成大矛盾,我們的觀點是,這點小矛盾哪值得分手,再生一個就好了。

喜迎老二,小矛盾終於演變成不可調和矛盾,離婚收場。

你問小矛盾值得離婚嘛?

我前妻原話送給你,我們大部分人都是特別普通的人,到死都不會遇到什麼大的事,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才是我們的生活,不管別人怎麼說,我相信終究會有不吵架的夫妻。

你這小矛盾,我想不小。


工作2年需要辭職嗎?為了一點小事?
自己都說了,小事,除非你能覺得離婚比小事還小。別衝動吧
你都覺得是小事,為何要變成大事?


既然小事,何必較真。

有這種想法,說明你們的感情很一般,甚至沒啥感情,既然是小事,說明無關痛癢,但你卻要上升到離婚的地步,而且才結婚兩年。就有這樣的想法,你們這兩年根本沒有培養起感情。所以才有這樣的想法,才這樣舉棋不定。答案有兩種,一種,冷靜冷靜,看看能不能雙方溝通一下,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如果溝通不了,或者不想溝通,那就分手。第二種,既然兩年都過去了,感情還是沒有起色。互相之間和路人一般,那就別讓雙方都痛苦了,來個痛快的,把財產都分割好,把孩子(如果有的話)安頓好,歸哪一方撫養,另一方按月支付撫養費,直到孩子成人以後。然後各奔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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