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西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6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對萬某弟故意殺人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2019年5月24日,萬某弟產生殺人想法後購買了作案工具尖刀和毛巾,於當日17時許乘計程車到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萬達廣場附近尋找作案目標,發現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迎面走來,萬某弟決定殺害走在三人中間的沈某某並尾隨三人身後。
當行至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上的和昌集團在建工地門口處時,萬某弟持尖刀從沈某某身後往其頸脖部連刺數刀,將沈某某殺倒在地後,又往沈某某頸脖部連捅數刀,之後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邊的銳拓資本大廈地下車庫。沈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刺器刺傷全身多處致大出血死亡。
當日18時左右,萬某弟在銳拓資本大廈地下車庫內,在南昌市特警支隊民警搜查過程中主動投案。經江西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所鑒定,萬某弟患有雙相情感障礙,案發時處於緩解狀態,辨認和控制能力完整,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19年10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萬某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萬某弟不服,提出上訴。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前述裁定。
這個案子能走到二審我覺得挺奇怪,他不是想死麼?現在得償所願為啥又要上訴?你TM又想活了?我算是受過高等教育,但是我依然止不住想情緒化地說一句,死刑簡直對你太仁慈,應該有古時候那種原始的刑罰,讓你痛不欲生,並且屍身示眾,或許才能震懾潛在的罪犯。我覺得自古以來法治文明的進步很大程度上是對犯罪越來越仁慈了,從最開始的石頭砸死,猛獸咬死,車裂,砍頭,凌遲,到現代的一顆槍子兒解決問題,到近些年居然槍子兒都不用了,直接用注射死刑,先打麻藥再打毒針,簡直太優待了。以至於很多被重病折磨的人都很羨慕,有病人向法院申請安樂死但是被拒絕了,有人幫助老母親安樂死結果被判刑了。引用一句話,這個世界對好人太壞了,對壞人太好了。有時候我會有這樣的疑問,法制進步之後其威懾力靠什麼來體現?對受害人的補償靠什麼來達成?像這樣根本沒賠償能力的人是不是可以罰其做勞役,待創造一定價值之後再執行死刑,創造的價值來補貼受害者。或者直接將其器官進行法拍折現補償給受害人。
而最罪犯呢?自己請不起律師國家會給指派,自己請得起律師的,基本會找出種種理由來為罪犯剝離責任,比如說他有精神病,比如說他是初犯,比如說受害人也有錯,比如說他實際沒犯罪的故意,比如說警察取證過程不對,因此不應採信,比如說他受到了警察的不人道待遇被嚴刑逼供了。最後弄得他好像是受害者一樣,連死刑還要保證罪犯沒有痛苦,還有找洋和尚來給他做彌撒預先超度。
我就想問一句,你有啥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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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2019年5月27日,澎湃新聞從南昌市公安局瞭解到,24日下午5時18分許,該市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路段發生一起傷人案。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並控制犯罪嫌疑人萬某弟(男,32歲,南昌人),120急救車第一時間將傷者沈某鋆(女,24歲,江西瑞金人)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目前,公安機關仍在對犯罪嫌疑人作案動機和案件進行偵查。
她剛剛考完司法考試,多年的苦修熬出了頭,成了一名實習女律師。
她穿了一套舒服的衣服,約上兩個要好的姐妹,可能正在商量待會兒去哪兒逛街,去哪兒喫飯。
她可能像你我一樣,討論著最近的明星八卦,還有那個一直暗戀的男神。
她抬頭,風剛好吹散雲朵,露出黃昏的霞光。
一切都那麼平靜美好。
可這時候突然衝出來一個男人,他拿著刀子,一把從後面掐住女孩的脖子。
一刀,兩刀,三刀...刀刀對準大動脈。女孩倒在地上,同伴在尖叫。
她到死的那一刻都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為什麼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