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广东一名男子以暴力威胁强上了女友的亲妹妹,导致女友妹妹颈部、腹部挫伤,事后法官以性侵罪嫌判处他4年有期徒刑,男子却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辩称「我并没有和女友妹妹发生性关系」,还提出了一个超瞎的理由,连法官都看傻了眼,最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子性侵女友妹遭判刑,不服上诉。(示意图/Pixabay)

根据《现代快报》报导,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一名童姓男子,以暴力手段威胁,强迫女友的亲妹妹与其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女友妹不断反抗,却惨遭赏耳光和殴打,不顾她的哭喊强行性侵,导致女友妹颈部、腹部、左前臂挫伤,隔日立刻报警处理。南京中院表示,童男行为已构成性侵罪嫌,一审判处4年有期徒刑。

童男却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并辩称自己并没有性侵女友妹,而是先和女友发生过性关系,女友再将精液从广东带到南京并涂抹在妹妹的内裤上,法院不应该认定他构成性侵罪嫌,超扯理由连法官都傻眼了,法院拿出医院病例等资料证明,女友妹的下体受损伤,且身上存在多处青紫伤痕。

法院为了让童男哑口无言,也调出酒店监控录影,证实两人走出房间后,童男对女友妹不断纠缠,女友妹则十分抗拒和她接触,因此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均不成立,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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