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不足兩個月,女朋友提出結婚條件,她覺得感情沒有兩三年不穩定,怕談到最後還是沒有結果:

1、買房首付裝修都由男方出,買房要買三室一廳,希望地點要在她單位周圍(當地學區房房價每平方8000元,房子看了下當地戶型110平方左右),男方反正是外地人,都是要買房的,可以選個好地方,因為房貸一起還;2、彩禮12萬到19萬區間。(嫁妝是多少,她父母決定給多少就是多少,她不知道)彩禮的要求,她家庭周圍閨蜜親友的風俗,彩禮基本是15萬上下。嫁妝她家給多少看她父母,她不知道,而且也不該男生問 願意怎麼給是父母的心意,現在就惦記很讓人鄙視。結婚費用(酒席,婚紗,蜜月等,大約2萬左右)全部男方出,男方自己去和女方父母談,她只看結果。

女方家庭,母親沒有工作,父親開店現在退休回家,有一個弟弟已結婚,生了二胎,本地的小學老師。

男方提了自己的商量意見:男方是獨子,當地的公職人員,外地人,父母退休,能夠支出,自己和家人也不會藏著掖著,確實實力有限:(1)買房首付就加雙方名字,女方能不能一起來支持裝修錢(包括家電等用品),預估三十萬左右,男方家裡出大頭20萬,男方個人(6~7萬)和女方個人一起出剩下的部分。彩禮盡量達到女方的要求12~13萬。

(2)買房加名字,首付裝修男方出,彩禮8到10萬。

女方都不同意,表示說:覺得男方算計她,自己閨蜜彩禮都是那樣,自己是要有多差,讓父母親面子往哪裡放。本來一起還貸就必須加名字,裝修憑什麼要自己也出一部分。不出裝修難道還不加名字了,男方是混蛋還算計她的房貸,這麼奇葩的男人。

自己很委屈,認為買房子我都願意加名字,本來是情分的事情,就被認為理所當然。為什麼需要她支出部分裝修就是我算計她,我們也經常上知乎,我也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1、房子寫名否:共同出首付或裝修共同還貸就加名,否則就不加名。

2、彩禮:題主認同男女平等平權就不出彩禮,不認同就出彩禮。女方認同男女平等平權就不收彩禮,不認同就收彩禮。

結論:世界那麼大,男男女女那麼多,你們才交往兩個月又明顯三觀不同何必非攪合在一起,換個人不好嗎?

備註說明:

關於男女平等平權題主和其女朋友應該要了解的要素:

在現代嫁妝也好聘禮也好都可以放棄,畢竟男女平等了嘛,但是說到男女平等那麼就真的是平權了:

想要高額彩禮的女生需要知道一件事既然已經收彩禮了,那麼你可能就已經默認男女其實並沒有那麼平等,結婚後的家務勞動、撫育子女你可能是主要勞動力甚至全是你,畢竟你遵從古禮收了彩禮等同於你默認在古代女人操持家務撫育子女,如果家庭條件不好,你在做這些的同時還需要出去務工為你們的家庭帶來經濟收入。

不想出彩禮的男士需要搞清楚一件事,那麼就是既然你認同現代模式的男女平權平等,不出彩禮,那麼你就應該知道結婚後家務勞動最低原則是平分,撫育子女,不不不,撫育子女我說的太早了,我應該先說生育這件事的權利已經全權在女方手裡了,女方不想生,你就沒有資格BB,畢竟你在最初就已經默認男女平權了,那你就沒有資格在按照古代所謂的生育是女性天職這一不平權標準來要求你的妻子,如果你實在想要孩子,你妻子又實在不想生,那麼也不是沒有辦法,兩個人努力存錢然後找代孕,然後才說到共同撫育子女,原則上還是同等出力,但是至於怎樣撫育你們夫妻可以自行斟酌決定。

說句題外話,我最最最討厭雙標的人瞎BB,說到彩禮的時候雙標的男女女方一個說我爸媽把我養這麼大嫁給你多多不容易,說的好像男方是天生天養的一樣;但是說到家務生育撫養的時候男方又說這不是你們女性天職嗎,我媽媽我奶奶也都是這樣怎麼到你就不行了,說到好像當初在討論彩禮的時候說男女平等不應該再要彩禮的人不是他似的。抱歉你奶奶你媽媽都是你爺爺你爸爸出彩禮才娶到如此賢惠任勞任怨的她們,或者是你爺爺爸爸在你奶奶媽媽擇偶範圍中特別優秀到願意讓她們放棄彩禮而嫁給他們。


知乎老給我推奇葩問題。

不是男的奇葩就是女的奇葩。

你女朋友是又壞又傻,才和你交往2個月就開始算計婚姻了。

題主居然可以忍受這樣的女生(甚至不覺得她奇葩)?

你想想和她結婚負擔多重,難不成你還要把這負擔加在自己父母身上?

可長點心吧。╯^╰


……我覺得男生提出來的要求挺合理的啊

結婚這種事其實一定程度上也是資源整合,多少錢辦多少事。

和題主有點像的是,我先生也在我所在的城市工作,只是他在和我認識之前家裡就出了首付買了房子,自然是沒有我的名字的。我們結婚後貸款下來了,兩個人共同還貸,基本上先生的工資全部還貸,我的工資養家。因為未交房,自然裝修也還沒有,裝修可能需要我們自己出錢裝,不會是公婆那邊出。

我的彩禮是33.3w,父母全數給我帶回了,另外陪送一套商品房,因為我先生的房子還沒有交房,所以我們目前一起住在孃家。

那如果這樣,我要和我老公吵翻天了吧。婚房沒有我的名字,我一起還貸,因為我老公手裡沒有積蓄,十有八九要用彩禮來裝修,我想說我婆家算計我的話也不過分吧?

我是公職的幼兒園老師,先生是那個供電的啥啥單位的小中層,所在地十八線縣城,的確有題主說的那種當地男生早就買好房子啥的帶裝修帶車什麼的,我先生也是外地來工作的,那怎麼的,處對象的時候不知道這事兒嗎?非到結婚了才說別人家老公怎麼怎麼?

我覺得題主是很誠心誠意想要結婚,由於手頭確實不寬裕,所以想要和女方商量,我很欣賞願意開口商量的這個舉動,因為對男生來說,承認自己家裡無法負擔結婚的經濟壓力,這件事並不輕鬆,更多的男生會選擇指責女方來掩飾自己的無力。

完全可以擺事實講道理,多少錢辦多少事,真的逼得男方家去借錢嗎。用自己伴侶承擔巨大壓力來換自己「雖然30歲了家境不太好但是嫁的也不差」這樣??這什麼面子心理作怪?

「如果我有,我一定願意給你,但現在我真的只能拿出這麼多,你還願意和我在一起嗎?」

最後 對金錢觀念不統一的 日子會非常難過(認真臉!!!)


分手。


婚房既然寫兩個人名字,後期共同還貸,就應該各出資一半!產權也一人一半!並且約定清楚:以後雙方父母親戚都不可以在這套婚房裡常住!

彩禮多少都可以,女方必須出等額嫁妝,並一起帶回小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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