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鋼鐵公司前董座林文政,去年2月向合作廠商許姓男子索討2萬元貨款前往對方公司,但許姓男子疑似想要離開,林文政用手按壓對方肩膀,過程中揮打對方頭部,遭許姓男子提告傷害,但一審及二審法官都認為,驗傷單上醫師診斷沒有發現明顯外傷,證據不足,判董事長無罪。對於這場糾紛,雙方都感到非常氣憤。

工廠門口男子手揮了一下,就這樣正中頭部,接著和對方持續僵持不下,原來白色上衣的男子是一名鋼鐵公司的董座,來到工廠找人,是來討兩萬元貨款。

被打的許性男子表示,「他就直接打我了啊,(他說)阿嘉直接打我,然後用我太陽穴壓我壓下去,就是裡面沒有裝監視器。」

許姓男子難掩氣憤,他說,在監視器沒拍到的辦公室裡,對方一直朝他動手,還壓他肩膀,害他腿部受傷,許先生對林姓董座提告傷害,而董座也有話要說。

前鋼鐵公司董事長林文政控,「他起身要走啦,我就把他稍微的把他按住,我們坐一下談一談嘛,他說不用就跑出去,我說走啦進來啦,那時候沒有撥到他的肩膀,撥到他的頭,撥到他的頭他說你打我。」

雙方發生糾紛,起因就是去年2月,鋼鐵公司林姓董座要向原料廠的許姓男子要回貨款,但許姓男子認為,貨款到底多少錢並沒有白紙黑字,希望對方能提供確切的金額,因此鬧的不愉快。林姓董座認為許姓男子是不想還錢,還想逃避,於是用手按壓對方肩膀,還在工廠外揮到了對方的頭。

林文政表示,「他說要我賠50萬,叫我賠50萬,法官問說你有腫起來嗎?還是有瘀青嗎?他說沒有,法官說沒有那你怎麼要他賠50萬?」

事情鬧上法院,雖然許姓男子提供的醫院驗傷單上自述頭部、右髖部疼痛,醫師的診斷卻沒有明顯外傷,所以一審及二審法官都認為證據不足,判林姓董座無罪。為了兩萬元貨款,認識20年的生意合作夥伴對簿公堂。有話還是好好講,除了和氣生財,還可以避免一場勞神又傷心的官司。

(民視新聞/王皓宇、蔡承翰 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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